公 告

为加强市区道路交通管理,创造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道路交通实际,扬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自2020年12月2日起,对以下道路采取禁止停车限制性交通管理措施,并设置相应的禁止停车标志。

1、东桂路(定浦路至毓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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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湖路(东桂路至龙地路)

毓秀路(唐桥路至扬子江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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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川南巷禁止停车

2、金山路(马港河路至扬子江南路)禁止停车(泊位内除外)。

特此公告。

扬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11月27日

来源:扬州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