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
一位88岁独居老人将300万元房产
送给水果摊主一事
引发关注
相关话题冲上热搜
此后
老人的行为遭到了亲属质疑
26日,为老人办理公证手续的
普陀区公证处及相关部门
接受采访回应
老人办理意定监护
把价值300万元房产留给摊主
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老人表示自己在老伴、儿子去世后,成为独居老人。老人儿子去世时,办理丧事时只有楼下水果摊主小游陪伴自己。后来老人在家中摔倒后昏迷不醒,也是小游发现并把他送到医院,陪伴照顾他直到康复。
随后,老人让小游一家五口住进自己家里。2017年,老人带着小游到上海普陀公证处办理了意定监护,同时决定将自己价值300万元的房产都留给小游。
老人和摊主之间
这种胜过亲情的关系
看哭了许多网友
老人亲属:老人痴呆
赠房或非出自本意
此事经媒体报道后,老人亲属突然发声。11月24日,亲属表示,他们看了新闻才得知老人赠房一事。老人2017年住院期间,多名亲属曾前往照护。
此外,老人亲属认为
3年前年老人住院时
就被医院诊断为阿尔茨海默症
因此对老人意定监护的有效性表示质疑
相关话题再度引发热议
据了解,老人共姊妹6人,目前在世4人,分别在上海、海南等地居住。老人儿子去世时,亲属曾联系老人,希望赶过去帮忙一起处理后事,但老人称自家附近的一个水果摊主已经帮忙办好了,不让家人前来帮忙。
老人的妹妹王女士表示,在老人2017年住院期间,亲属们建了微信群,白天排班轮流去医院照顾老人,晚上则为老人请了护工,并非此前报道中的无人到场。
吴女士告诉媒体,2017年7月25日,亲属们去接老人出院时,老人已经不在医院,由水果摊主小游接回了家。在办理出院小结的时候,亲属得知老人患有阿尔茨海默症状。
那么,老人的意定监护公证
到底有效吗?
11月26日
上海普陀公证处回应称
“反复确认后办理公证”
公证处:反复确认后办理公证
11月26日,上海普陀公证处办公室主任周贤春对此事做出情况说明,相关话题再次引发网友热议。
周贤春表示:
意定监护是《民法总则》第三十三条确定的一项法律制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意定监护公证和遗赠扶养协议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提供的公证法律服务之一。 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项公证之日起一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机构会在完成复查后,作出复查处理决定。
此外,对于老人亲属提出的异议,他建议通过正常的法律程序进行处理。希望媒体的报道客观公正。考虑到老人年事已高,从保护老人的角度,再次提醒媒体不要再去打扰老人。
此前
受赠摊主也针对此事发声
受赠摊主:已照顾老人十年
还会继续赡养
受赠摊主小游表示,老人在2017年7月因病入院后,被诊断出了阿尔茨海默症。“前一段时间,老先生神志还是清楚的,这几个月特别是这几周,他确实有些糊涂。”媒体了解到,因老人年事已高,上厕所也需要有人照料。
小游说,自己赡养了老人10年,获得老人赠予的房子心安理得。他向媒体出示了除了意定监护公证材料外的另一份关键材料——“遗赠扶养协议”材料。
△意定监护协议
△遗赠抚养协议
遗赠扶养协议是以立遗嘱的方式订立,遗嘱订立人将财产留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对于受益人履行赡养义务有严格的义务要求,遗嘱订立人可在受益人未履行赡养义务的前提下,取消财产赠予。从这个角度来说,也是对老人晚年生活的一种保障。
小游表示
自己从始至终照顾老人
如今所得都是老人赠予
自己会继续履行赡养义务
也不会排斥老人亲属前来探望
网友:尊重老人的意愿
平时有空多陪老人
大多数网友表示支持老人的意愿
也有部分网友表示
老人的关怀更需被关注
应多抽出时间陪伴老人
来源: 综合自新民晚报、澎湃新闻、央视网、上观新闻、网友评论等
编辑:张婧妍(实习) 杨清麟
责编:兜兜
审核:大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