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二喜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城市化进程可以说是“突飞猛进”。城镇化可以说是每个国家发展的必经之路,我国从1998年-2020年期间。城镇化进程已经由30%涨到了60.6%,并且每年以1%的速度持续增长,部分发达地区的城镇化率已经超过发达国家,达到80%多。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经济水平得到了极大地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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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说白了就是农村人向城市转移,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涌入城市的原因是,城市对他们来说充满了目标和希望。在城市中人们可以找到比在农村更多的赚钱方式,挣更多的钱。此外,城市基础设施比农村更先进,人们可以享受更好的医疗条件和教育水平,交通也特别方便,人们都希望自己和家里人能享受到更好的条件,所以渐渐地农村里的人都涌向了城市,城市中的房价也不断升高。

不过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农村的发展,各项补贴和福利政策继续实施。此外,随着国家的快速发展,城市的环境和空气变得越来越糟。因此,许多城市人希望到农村去旅游,甚至是短期、长期生活一段时间。就比如农家乐等近年来也非常流行。

众所周知,农村人建房子的宅基地都是集体“送出去”的,农民可以在上面合理建房,所以农村建房的成本远低于城市。近年来,关于农村宅基地的信息越来越多。要知道,农村宅基地关系到亿万农民的利益。因此,中国农村的宅基地化趋势受到了广大农民的关注。最近我国农村宅基地又有了“新动向”。

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宅基地使用权的登记力度。自然资源部在今年印发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问答》中明确规定:要加快推进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力争2020年基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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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眼看着2020年就要过去了,随着全国宅基地确权登记进入尾声,我们可以看到很多城市都出台了新的规定,开始实行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例如,近日河南新乡市某镇全面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对于“一户一宅”超标准占用部分按阶梯收费,这也引起了广大农村朋友的关注。

据《证券时报》报道,上述城镇在公开信中明确了“一户一宅”的认定标准和超限部分的收入和支出标准。据了解,这是为了保护农村宅基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提高农村宅基地利用效率,是我国农村宅基地改革的“试探”。

对上述情形,新批规划的宅基地面积每处不得超过167平米,超出部分按规定收取。据报道,住宅用地超过1-50平方米的,每年每平方米收费2.5元;超过51-100平方米的,每年每平方米收取5元;超过101-200平方米的,按每年每平方米10元计算。对于居住用地超过300平方米的,不鼓励有偿使用,建议村集体收回土地。通过宅基地收取的费用也将用于村庄基础设施的改造。

像山东省荷泽市巨野县、江西上饶市玉山县、海南省琼海市等都实行了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有偿使用以额外征收面积为基础,实行阶梯式收费。巨野县规定,超过200平方米的,按每年2元/平方米的标准征收;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每年按5元/平方米收取费用。超100-150 平方米部分按每年15元/平方米计费;超150平方米以上部分按每年20元/平方米计费。

琼海市规定,宅基地有偿使用费按照由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发布执行的琼海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的40%进行核算(农村宅基地落在城镇基准地价覆盖范围内的,参照所处位置住宅用地的城镇基准地价的40%进行核算,如一个村涉及到两个或多个城镇基准地价片区的,则按照较低基准地价的40%对全村进行核算),作为应补缴有偿使用费标准。拒缴有偿使用费的,在土地征收补偿中只按175平方米进行补偿,该宅基地或农房超标准占用部分不纳入补偿范围。

从上面可以看出,各地宅基地“有偿使用”的收费标准各不相同,具体的地方政策以其为准。按照以上区域收费标准,超过区域比较多的话,每年得交上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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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的来说,宅基地是农民安顿下来的基础,是农民生存和生活的保障。然而,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一直存在乱占、多占,甚至白白闲置的乱象。对于这些问题,国家早就注意到了。近年来,随着全国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的开展,针对超标准占用宅基地的现象,山东菏泽、河南新乡、宁夏平罗、江西余江、湖北宜城等不少城市都陆续发布了新规,推行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

笔者认为,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的引入,可以保证宅基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保证宅基地资源的公平,大大减少乱占、多占、浪费宅基地的现象。按照国家规划,宅基地确权工作将于2020年基本完成。根据时间表,预计从明年开始,将有越来越多的城市加入到宅基地改革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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