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人: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 控股子公司深圳华强电子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强电子网集团”),华强电子网集团全资子公司深圳华强电子交易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网”)

2、被担保人:华强电子网集团、华强电子网集团全资子公司捷扬讯科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扬国际”)

3、担保基本情况介绍

根据捷扬国际业务经营的实际需要,华强电子网集团拟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中国汇丰”)申请最高不超过1,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折合人民币约为7,000万元,下同)的融资性备用信用证授信,并用该信用证为捷扬国际向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1,000万美元的授信/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前述授信/贷款到期日后两年。同时,电子交易网拟为华强电子网集团向中国汇丰申请前述融资性备用信用证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700万元的担保,担保期限为前述授信到期日后两年。

4、被担保人相关担保额度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29日召开董事会会议、2020年10月15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预计公司和/或控股子公司自2020年10月15日起未来十二个月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授信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提供425,7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授信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提供5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以下简称“预计担保额度”)。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本次担保前公司和/或控股子公司对华强电子网集团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和/或控股子公司对华强电子网集团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200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和/或控股子公司对捷扬国际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和/或控股子公司对捷扬国际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和/或控股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的可用担保额度为人民币425,70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和/或控股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的可用担保额度为人民币418,000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和/或控股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的可用担保额度为人民币47,20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和/或控股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的可用担保额度为人民币40,200万元。

本次担保属于公司前述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同意了本次担保相关事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上述事项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深圳华强电子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名称:深圳华强电子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八路泰然大厦B栋12楼1201、1202、1203室

3、成立时间:2003年2月18日

4、主营业务:电子元器件等产品的综合信息服务及全球采购服务

5、法定代表人:郑毅

6、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7、与公司关系:华强电子网集团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9、华强电子网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失信惩戒。

(二)捷扬讯科国际有限公司

1、名称:捷扬讯科国际有限公司

2、住所:香港九龙红磡马头围道21号义达工业大厦C座5楼C1室

3、成立时间:2003年6月20日

4、主营业务:电子元器件等产品的综合信息服务及全球采购服务

5、负责人:谢智全

6、注册资本:10万港元

7、与公司关系:捷扬国际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9、捷扬国际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失信惩戒

(三)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结构图如下: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一)电子交易网为华强电子网集团提供担保

1、担保事项:电子交易网为华强电子网集团向中国汇丰申请融资性备用信用证授信提供担保。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期限:授信到期日后两年。

4、担保金额:人民币7,700万元。

5、被担保方其他股东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情况:本次担保为华强电子网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电子交易网为其提供担保,不涉及其他股东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的情况。

(二)华强电子网集团为捷扬国际提供担保

1、担保事项:华强电子网集团拟向中国汇丰申请最高不超过1,000万美元的融资性备用信用证授信,并用该信用证为捷扬国际向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申请授信/贷款提供担保。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期限:授信/贷款到期日后两年。

4、担保金额:人民币7,000万元。

5、被担保方其他股东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情况:本次担保为华强电子网集团为其全资子公司捷扬国际提供担保,不涉及其他股东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的情况。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全面了解了华强电子网集团和捷扬国际的经营状况,并查阅了华强电子网集团和捷扬国际近期的财务报表。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有助于充分调动华强电子网集团内部的资源优势,助力华强电子网集团业务发展,符合被担保人业务经营的实际需要。本次担保的担保人和被担保人都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本次担保的担保人和被担保人都具有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在本次担保之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的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385,629.7116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4.45%;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的实际对外担保余额约为400,329.7116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7.29%;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可用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63,2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8.73%。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等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