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0年04月0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及2020年04月24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漳州发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为其参股公司福建省漳州福化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漳州发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务集团”)按34%股比为其参股公司福建省漳州福化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化水务”)提供不超过5,338万元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见于2020年04月09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漳州发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为其参股公司福建省漳州福化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及2020年04月25日披露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目前,上述部分保证合同已签订,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水务集团参股公司福化水务因古雷开发区北部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资金需求,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古雷港支行申请7,500万元的借款,水务集团按34%股比为其中2,55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了《保证合同》。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漳州发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古雷港支行

主合同:借款本金7,500万元,借款期限132个月。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本金人民币2,550万元整及相应的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如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还债务减少,则水务集团保证责任范围也相应调减。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0年11月26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23,881.08万元,均为公司对下属公司、参股公司及子公司对其下属公司的担保,占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52.14%。除此之外,公司及下属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水务集团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古雷港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