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58岁的北京大爷詹勇2019年5月退休想找一个老伴共度余生,便通过网恋婚恋平台认识了46岁离异的陈梦。奔着结婚的目的,两人见面以后10天詹勇就向陈梦转账1680000元(2019年6月13日、6月20日、6月21日分别转给对方10万、100万、50万,9月10日8万)。同居了一个月,两人仅一起吃了三顿饭,同床共枕4次,女方就不再经常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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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11月,两人闹掰分手后,詹勇多次找女方返还1680000元,多次索要女方只归还了725000元,最后詹勇已不当得利为由通过诉讼索要。而女方认为这是詹勇对她的赠与,毕竟自己因为詹勇辞掉了年薪400000元的销售工作。但是詹勇表示两人还需要磨合当时是阻止女方辞职的,而女方这边声称詹勇是玩弄女性感情。

2020年5月22日,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在一审中,针对168万元用途两人出现了争议。陈梦认为,两人之间是属于赠与关系,原因在于,2019年6月两人确立恋爱关系的时候,詹勇曾向她提出,一起生活后不必外出工作,由詹勇承担双方及陈梦两个儿女的生活费,因陈梦对辞职有顾虑,詹勇承诺赠与200万。詹勇转账168万其中150万是詹勇以女方辞去工作为前提有条件的赠与,陈梦已经辞职所以条件成立是构成赠与关系的。还有10万元的租金和8万元的生活费是双方共同生活过,所以也不属于不当得利。所以故不支持詹勇要求陈梦返还92.5万元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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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17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原审认定事实清楚,判决并无不当,驳回了詹勇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来源:谈古论今编辑:游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