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重磅政策。为加快金融科技发展,推进深圳全球金融科技中心建设,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加快构建现代金融服务体系,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提供金融力量,深圳金融局起草了《深圳市扶持金融科技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并计划在12月28日召开听证会中讨论上述征求意见稿中各项措施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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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金融局认为,有必要为金融科技企业建立明确、可操作的认定标准,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名称、经营范围中使用“金融科技”字样,《若干措施》明确了四类公司即:持牌金融机构设立的金融科技子公司、大型互联网公司发起设立或控股的金融科技子公司、为金融机构提供独立服务的技术公司、其他致力于推动信息技术与金融业务深度融合的公司可以使用“金融科技”字样。

对于引进的具有创新性、开拓性或有利于粤港澳大湾区和先行示范区建设的金融科技重点项目、系统重要性机构、基础设施和平台(基地),深圳计划给予不超过200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

迫切需要出台扶持政策

大力发展金融科技变得迫在眉睫,深圳积极拥抱科技创新。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表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健全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也将积极发展金融科技列为首批授权事项。深圳金融科技起步早,生态体系、科研创新和场景应用能力均处于领先地位。

四类企业可用“金融科技”字样

在对“金融”字样严格准入管理的前提下,《若干措施》对部分企业使用“金融科技”字样进行放宽,注册地、主要经营活动地均在深圳市的,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可申请通过新设立或变更的方式在名称、经营范围中使用“金融科技”字样,并给予登记注册绿色通道服务。

《若干措施》表示,对于深圳市引进的具有创新性、开拓性或有利于粤港澳大湾区和先行示范区建设的金融科技重点项目、系统重要性机构、基础设施和平台(基地),给予不超过200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

此外,依照本措施申报扶持政策的,应如实申报。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奖励、补贴、补助的,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予以通报,追回拨付的奖励、补贴、补助,并取消其三年内申请奖励、补贴、补助的资格,在工商登记的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再使用“金融科技”字样;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举办Fintech大赛,鼓励供应链金融发展

由于其他地市在金融科技政策制定方面起步早、力度大、含金量高,客观上对深圳市的政策制定形成压力。为增加政策吸引力,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表示,在用好存量政策同时,有必要通过《若干措施》出台增量政策,合理安排财政预算,最大化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用有限的资金将增量政策做出亮点。

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

金融科技发展中,人才是关键要素。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表示要补人才短板,对深港澳金融科技师提供报考补贴,支持金融科技培训。

深圳金融局谈到,与北京、上海相比,深圳金融科技生态的短板主要在人才支撑方面。北京是全国顶尖的大学和科研机构的聚集地,上海高等学府量质兼优,专业人才储备较为充沛。深圳在金融从业人员数量上与北京、上海具有较大差距,金融科技人才更加匮乏。

若干措施》就提到要加大金融科技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计划积极对接百千万金融人才培养工程,提高金融科技人才在百千万工程中的占比。

计划每年安排不超过500万元,对2020年1月1日后通过深港澳金融科技师各级考试、取得深港澳金融科技师职业资格证书且在深圳、香港、澳门金融机构、金融科技企业全职工作合计满2年的,每人给予5000元人民币的奖励补贴。

此外,还鼓励与海外全球金融中心城市开展金融科技人才合作培养和交流项目,鼓励深圳市金融科技机构设立大学生实习基地,认定一批市级金融科技大学生实习基地。充分利用深圳市已有的金融博士后工作站、流动站、创新实践基地,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科技机构申请博士后工作站、流动站、创新实践基地,鼓励在站博士后开展课题研究和技术成果转换。

百万奖励来袭,推动金融科技关键技术攻关

《若干措施》表示,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科技企业按照《深圳市企业研究开发项目与高新技术企业培育项目资助管理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19〕5号)的规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资格。

对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除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外,还可按上述规定享受5万元的认定奖励或100万元的迁入奖励,入库企业可按上述规定享受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研发资助。

对于深圳市金融科技领域单位获得国家和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配套奖励。

对于在金融科技领域作出特殊贡献、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技成果奖的技术攻关项目团队或个人,且将项目在深圳落地的,在企业注册、办公场所、人才支持和科研项目申报等方面给予支持。

《若干措施》提到,推动金融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对在深圳市设立的金融业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攻关基地,协调给予场地、启动资金、运营经费等支持,具体细则另行公布。

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