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正式挂牌转让中电建路桥集团重庆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股权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以中电建路桥集团重庆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市场价值评估值为基础,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公司持有的标的公司1%股权以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标的公司84%股权(以下简称“本次股权转让”),交易价格不低于人民币626,388.18万元。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刊登的《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合计转让中电建路桥集团重庆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85%股权的公告》(临2020-067)。

二、挂牌转让股权的进展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于2020年10月9日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正式披露,并于2020年11月4日结束正式披露。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披露公告并以动态报价方式组织实施,最终确认受让方为四川交投创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成都交投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组成的联合体(受让的股权比例分别为55%、30%)。公司、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四川交投创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都交投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已经签定了《产权交易合同》,转让价格为626,960万元人民币。

三、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四川交投创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四川交投创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万安街道麓山大道二段18号附2号4栋1层1号

主要办公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交投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文虎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股权投资;项目投资;创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

主要股东: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0%。

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四川交投创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2月11日,系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精准投资和兼并收购的重要抓手、产业培育的孵化器、产业整合的平台和集团内部的投行。截至2020年11月,四川交投创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资规模超百亿,投资项目包括荆宜高速并购项目、沪杭高铁参股项目、国改ETF项目、中国通号战略配售项目、山东路桥定增项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四川交投创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825,770.38万元人民币,资产净额为385,738.11万元人民币;2019年度收入总额为10,888.21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9,277.92万元人民币。

四川交投创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二)成都交投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成都交投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盛和一路66号

主要办公地点:成都市高新区盛和一路66号城南天府写字楼

法定代表人:丁昭静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

主要股东: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成都交投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20年4月24日,系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是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兼并收购的重要抓手、产业整合的平台和新兴产业的孵化器,主要发展方向是围绕集团主业开展境内外上市公司、优质资产的并购以及新兴产业的孵化培育,同时拓展基金投资、债券发行、供应链金融等业务。截至目前,公司全资控股成都交投卓越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参与投资成都发展基金(一期)项目。

成都交投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20年4月24日,截至2020年9月30日,其资产总额为20,043.04万元人民币,资产净额为20,040.72万元人民币;2020年9月收入总额为0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21.91万元人民币。

成都交投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四、《产权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转让方(甲方):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甲方一)、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甲方二)

受让方(乙方):四川交投创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乙方一,受让标的公司55%股权)、成都交投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乙方二,受让标的公司30%股权)

(二)产权转让标的

转让标的为甲方一所持有的标的公司84%的股权与甲方二所持有的标的公司1%的股权,即甲方所持有的标的公司85%的股权。

(三)产权转让价款及支付

甲方将转让标的以626,960万元人民币转让给乙方。由乙方一支付转让价款405,680万元人民币,乙方二支付转让价款221,280万元人民币。

乙方按照产权转让公告缴纳的保证金50,000万元人民币,折抵为首期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乙方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将转让价款中的30%(含保证金)即188,088万元人民币,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汇入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其中乙方一支付121,704万元人民币,乙方二支付66,384万元人民币);第二笔款项应于2021年3月10日前支付,首付款和第二笔款项的合计金额应不低于交易价款的51%。除首付款外的剩余未支付价款438,872万元人民币,乙方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一年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且在合同生效后365日内(不超过1年)一并付清并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甲方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

(四)产权转让的交割事项

甲乙双方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按照《财产及资料清单》完成资产交割,签署《交接确认书》,并于2021年3月10日前完成标的公司股权以及名称变更登记手续。

(五)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均应按照合同转让价款的2%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转让价款的,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延迟支付期间应付未付价款的每日万分之五计算。逾期付款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扣除乙方支付的保证金。

四、本次股权转让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有利于公司进一步降低资产负债率、盘活存量资产,对公司建立交通类基础设施“投资-退出-再投资”的良性循环具有重要的开拓意义,为下一步与相关投资方继续推动BOT、PPP高速公路项目交易提供重要借鉴。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公司变为公司的间接参股公司,不再纳进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股权转让预计增加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64,150万元人民币,约占经审计的2019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2.67%。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