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0年11月1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2635号)(下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就提交的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草案做进一步说明和解释,在五个交易日内进行书面回复,并对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草案作相应修改。详见公司于11月13日披露的《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68号)。

公司在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中介机构等相关方共同对《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和要求进行逐项落实。公司于11月20日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70号)。

鉴于《问询函》部分问题的回复内容仍需进一步补充完善,为确保回复内容的准确性与完整性,公司再次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公司将延期至2020年12月3日前予以回复,并及时履行对外披露义务。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