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为30万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03%,涉及的激励对象1人。

2、本次回购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6.306元/股。

3、公司于2020年11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办理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970,381,273股变更为972,534,764股。(鉴于公司存在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因素,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反馈,公司2020年11月25日的股本总数为972,534,764股,下同)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年4月2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9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19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2、2019年5月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1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9年9月10日,神州数码控股有限公司股东周年大会续会审议批准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议案。

4、2019年9月16日,公司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5、2019年9月1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9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2019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为6.38元/股调整6.34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6、2019年10月30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实际授予并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为16人,实际授予数量为695.00万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为104人,实际授予登记的股份数量为2,247.00万份。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963,431,273股增加至970,381,273股。

7、2020年8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95万份进行注销、对1名离职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注销的数量及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实意见,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20年9月4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 95万份股票期权已办理完成注销手续。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激励计划已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04人调整为100人,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247万份调整为2,152万份。

9、2020年9月15日,公司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0、2020年11月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第一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发表了核实意见,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0年11月11日披露了《关于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11月17日披露了《关于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二、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简述

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9月15日召开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已离职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300,000股予以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6.306元/股。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2020年9月16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72、2020-076、2020-089)。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及资金总额

1、回购注销原因、数量

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劳动合同期满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鉴于公司激励计划中1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股数为300,000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对上述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0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股数占《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4.32%,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970,381,273股的0.03%。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影响公司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2、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的相关规定,除激励计划另有约定外,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鉴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6.306元/股。

3、回购资金总额及来源

公司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所需回购资金合计为人民币1,891,800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验资情况及完成情况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1月5日出具了中兴财光华验字(2020)第337002号《验资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如下:公司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970,081,273.00元,比申请变更前减少人民币300,0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达到法定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300,000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0年11月25日办理完成注销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970,381,273股变更为972,534,764股。

五、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注:公司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处于第一个行权期(2020年11月19日起至2021年10月29日止),总股本数量因股票期权行权而发生变化。本次变动前的总股本为截至2020年11月1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总股本。

六、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以自有资金对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符合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公司及股东创造价值。

七、其他说明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一股权激励》、《公司章程》、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法律法规及内控制度的规定。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