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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网 记者 周一帆 剑指新股定价疑虑,监管又有新动向。

11月25日,深交所发布公告称,创业板发行规范委于24日召开年内第三次工作会议,并在会上发出了《关于共同维护发行秩序提高新股定价市场化水平的倡议》(以下简称“《倡议》”),

具体内容上,《倡议》指出卖方机构(保荐承销机构)应认真履职尽责,提高执业质量和专业能力,审慎合理定价。一是坚决履行“看门人”职责,坚持质量为先;二是提高投价报告质量,规范、客观、审慎撰写投价报告,反映上市公司真实质量水平;三是提升专业能力和市场化水平,合规灵活制定发行方案,鼓励增加分析师路演环节、适当延长路演时间,加强与机构投资者沟通交流;四则是完善内控制度建设,强化风险防控,确保安全运行。

其中,值得关注的是便是投价报告的质量要求。

“新股发行报告十分重要。它是新股定价的一个重要参考,很多申购机构都是依靠承销商的研究报告来进行定价,因此质量要求很高。”前海开源基金首席经济学家杨德龙向记者表示。

“投价报告通过对发行标的的全面分析,为网下投资者提供对发行标的的盈利预测与估值等分析内容,为网下投资者报价提供参考,体现了券商的一项核心能力——定价能力。”粤开证券研究院负责人康崇利告诉记者。

他进一步表示:“证券公司中,研究所负责研判企业价值,投行帮助企业融资,研究所的对内服务应在各业务的独立性不受干预的前提下进行,而投行业务的绩效考核或也可以考虑研究的贡献。”

统计数据显示,包含预测定价上下限的投价报告在内,今年以来的45份科创板IPO报告中,有11家的最终发行价位于报价区间之内;8月24日至今的21份创业板注册制IPO投价报告中,有14家的最终发行价位于报价区间之内。

但反之也可以发现,市场中的确存在一部分新股投价报告价格高于发行定价的情况。

对此,有观点认为,其主要原因在于发行人和保荐人,以及买卖双方之间的利益博弈。一方面,发行人和保荐项目组希望募集更多资金,希望尽可能拉高估值;另一方面,保荐机构多作为投资者参与跟投,估值也要适度让利于投资者,估值结论通常取决于两方话语权的权衡。实际报价中,由于有些机构报价较低,为对冲“打折风险”,卖方投价报告就要提高价格区间下限;而卖方投价报告的估值越高,买方机构杀价就会越多。

在杨德龙看来,投价报告需要对上市公司有一个更加客观的分析,包括对公司未来盈利的预测,对公司用合适的方法进行估值,并尽量反映其在市场里的真实价值。

“具体来讲,目前报告的独立性、客观性,以及质量控制均有待加强。”康崇利直言,“因内外的利益冲突,部分卖方研究员有‘重服务轻研究’心理,撰写的报告距离客观、真实仍有差距。而信息披露对于注册制至关重要,一份客观、详实、全面的投资价值研究报告对投资者了解定价非常关键。投价报告应当遵守独立、审慎、客观的原则,资料来源应具有权威性,且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除去卖方机构外,《倡议》也对买方机构(网下投资者)提出了四点建议。创业板发行规范委表示,首先需要注意在询价结束前切实防止报价信息泄漏,不打听其他机构报价信息;其次是原则上不改报价,确需改价的,如实详细填报改价原因;同时由专业团队或人员覆盖新股研究,关注发行人基本面,结合上市公司质量水平客观理性报价;最后则是建立完善新股报价内部控制制度和业务流程,合规、有序参与新股发行。

深交所负责人也表示,将充分尊重和支持发行规范委作出的倡议,提高新股发行市场化水平,促进形成公平合理有效的发行定价机制,履行好一线监管职责,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切实维护新股发行秩序,有效发挥市场资源优化配置功能,引导各方共同从源头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推动形成体现高质量发展要求的上市公司群体,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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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帆经济观察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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