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组织的及时提醒,让我认识到了擅自离开扶贫岗位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一定会更加注重细节,对自己严格要求,举一反三、强化担当、主动作为……”近日,利川市纪委监委对违反扶贫工作纪律的“尖刀班”成员牟某某进行批评教育后,当事人作出诚恳表态。

据悉,该市纪委监委坚持把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作为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的重要抓手,从小处着眼、细节入手,找准角度、把准力度,综合运用诫勉谈话、批评教育和谈话函询等方式,对被谈话函询的对象开展教育提醒,及时了解被谈话人思想动态,让其感受组织关怀。同时,提前拟定谈话内容和方案,提高谈话针对性,增强惩戒效果震慑性,确保“第一种形态”有形、有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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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该市纪委监委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并要求各派出纪检组加强与驻在部门党委(党组)沟通,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用制度推动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具体化、规范化、常态化,切实把好防止犯错的“第一道关口”。

“要加强提醒教育、警示教育,把踩到纪律红线的党员干部及时拉回,通过严厉惩治‘极少数’实现警醒教育‘大多数’。”据该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介绍,今年共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403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60.5%。

来源:恩施州纪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