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0日永新县公安局对驾驶五菱面包车严重超员涉嫌危险驾驶罪的龙某云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龙某云对其驾车严重超员涉嫌危险驾驶罪一事供认不讳。

11月20日16时许,永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高桥队民警尹小奎、唐日春等人驾驶警车D918R警车在永新县城北大道仰山路段设卡查车,16时25分许龙某云驾驶赣DN59**五菱面包车沿城北大道由南往北行驶,途经交警设卡查车路段时,被执勤交警示意停车接受检查,经民警核查其车内共乘坐包括驾驶员龙某云本人在内17人,该车核载7人,超载10人,系严重超员,涉嫌危险驾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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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将龙某云口头传唤至永新县交警大队办案中心接受讯问,龙某云供认其驾驶赣DN59**五菱面包车在学校下午放学时,分别从县实验小学、县城西小学处接送学生及其陪读家长由县城送往象形乡合心村并收取少量的油费钱,途经城北大道仰山路段时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

来源:永新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