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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县经济快速发展,机动车保有量迅速增加,城市道路拥堵日趋严重,为了有效缓解交通压力方便市民出行,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城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固县中心城区禁行禁停高排放机动车及货运机动车管理办法》的通知之规定,就禁止大型货车在主城区通行停放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城固县中心城区禁行禁停范围:城固县中心城区东兴路(原东环二路)以西、108国道以北、丝路大道(原西环六路)以东,联大路(原北一路)以南,上述范围内城区所有道路24小时禁行禁停。

二、大型货车绕行路线:城固县108国道--丝路大道--城龙路--联大路--东兴路。该线路大型货车可以通行但不允许停车。

三、316国道江滨公园段、桔园路延伸段(北方明珠小区附近)、金华路北段(大世界至酒业公司)、民主路东段(民乐家园附近)、北环路东段(润东中学附近)、东三环(莲花浴池附近)、文化路东段(荷花园市场周边)禁止大型货车停车。

四、凡因特殊事由确需大型货运车辆在主城区禁行道路临时通行的,可持行驶证驾驶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提前到县交警大队申请办理临时通行证,并严格按规定时间(早6:00前 晚22:00后)通行,同时运输车辆要采取遮掩、苫盖等密封措施,防止行驶途中货物抛洒滴漏等现象发生,影响市容环境卫生。

五、大型货运车辆,如有违反上述规定驶入禁行路段的,城固县公安交警大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严格予以处罚。

六、本通告自2020年11月25日起实施。

城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内容来源:城固交警 编辑:蔡嘉欣 审核:吴嘉伟

法律顾问:陕西锐博律师事务所刘哲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