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带我走吧,爸爸会打我……”

“妈妈,爸爸用木棍打我,我好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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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自网络)

2011年,白女士与林某非婚生女。2017年,因林某经常性地使用家庭暴力殴打白女士,致使两人感情不和各自生活,后经平阳法院调解解决子女抚养权问题。由于双方经济实力悬殊,为了女儿拥有良好的成长环境,白女士只能忍痛接受女儿抚养权归前夫所有的结果。

但事与愿违,此后的两年多时间里,女儿经常哭诉被爸爸打,神情畏缩恐惧。白女士起初以为只是林某教育方式粗暴,但看到女儿身上累累的伤痕后,白女士又气又急,多次告诫林某不要对女儿动手。

(▲图源自网络)

2019年10月26日,白女士像往常一样来瑞安看女儿,却发现年仅9岁的女儿竟然又被打了,大腿、小腿、腰部都有不同程度的受伤,原因更是让人难以接受:孩子语文考试考了96分,全班最低分是95分!白女士再也无法忍受,直接报警,派出所立案调查后给被申请人出具了《家庭暴力告诫书》。

2019年11月1日,白女士向瑞安法院递交起诉书,请求变更女儿抚养关系。此案涉及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瑞安法院特意牵头成立家事观察团,由检察官作为未成年人代表介入此案,陪审员、心理咨询师全面评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经过家事观察团的观察评估与耐心调解,林某主动认错,保证不再犯。白女士考虑到孩子上学等问题,且鉴于林某认错态度良好,决定撤诉。

瑞安法院经审查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依法裁定禁止被申请人林某殴打女儿林某某,裁定有效期为六个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法院可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如被申请人违反上述禁令,将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了筑牢对孩子的保护防线,瑞安法院将保护令同时送达居委会、派出所、妇联等单位,联合多方力量共同保护未成年人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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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以来,瑞安法院已发出20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反对家暴,司法绝不沉默。

遭遇家庭暴力时,请于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或者向所在单位、居(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

来源:瑞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