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网友发来报料,今日(26日)在高州文明路一中路口附近路段看到吊车把一辆摩托(电)车给吊走,什么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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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发来的视频中看到,大型吊车正在吊起一辆女装车!而视频中可以看到板车上已经停到了几辆共享单车!网友怀疑是因为近期创建文明城市,而对违停车辆进行吊走处理。

有围观群众调侃道:这下好了,车主一出来发现车子不见了,会不会因为发现车子被“偷”了而去报警呢?当发现车子是因为乱停乱放而被吊走,会不会好尴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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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近段时间,也经常可以看到相关部门穿梭在高州的街道上,对街边乱停乱放,不按车位停放的车辆都进行了严厉的整治!

所以,希望各位高州街坊就不要再任性了,一定要按要求停放车辆,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为了我们的城市更加美好,请各位司机安全驾驶,规范停车,文明出行!

此前我们也发报过高州一中附属实验中学门前,一辆黑色小车违停被巡逻的吊车拉走了。据悉,高州交警部门将持续严查车辆(小车,摩托车)乱停乱放,违法车辆将被拖走,希望广大司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文明规范停车,创造良好的市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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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高州市城区道路规范停车的通告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城区道路停车秩序,创造良好的市容环境,按照创建省文明城市的工作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现就规范城区车辆停放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城区各路段停车时,请自觉将机动车规范停放在已施划好的停车位上,并做到按照车位类型分别停放,小车停在小车停车位,摩托车停在摩托车停车位。停放车辆时,要按照标志箭头导向顺向停放,严禁压线、越线或跨泊位停车。

二、严禁在城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盲道、消防通道等无设置停车位的区域停车(全城区主干路街道、横巷两端均设有禁止违停标志)。

三、公安交警部门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施划的停车位和设置的停车标识受法律保护。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置、撤除、占用、挪用停车位,设置停车障碍。

四、对违法停放机动车的行为(不按车位停车、不按标志箭头导向顺向停车、压线和越线或跨泊位停车),公安交警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开具《违法停车告知单》或通过电子警察进行抓拍,依法处理。

五、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