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城水业”、“发行人”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洪城转债”或“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587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洪城转债”,债券代码为“110077”。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规模为180,000万元,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19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若认购不足180,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一、本次可转债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的缴款工作已于2020年11月20日(T日)结束,配售结果如下:

二、本次可转债网上认购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的网上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0年11月24日(T+2日)结束。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上交所和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可转债网上发行的最终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本次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全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数量为3,416手,包销金额为3,416,000元,包销比例为0.19%。

2020年11月26日(T+4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包销资金与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债券登记申请,将包销的可转债登记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四、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1、发行人: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绿茵路1289号

电话:0791-85234708

联系人:桂蕾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电话:010-88085885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