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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周星驰首次现身法庭,处理与前女友的债务纠纷。在当天早上,因为得到工作人员的允许,周星驰就开车到停车场,从停车场直接入内,不需要从法院正门进去。这也让在正门口等候的记者们扑了个空。

在庭审休息期间,周星驰也没有出去,而是在法庭内用餐喝清水。在法庭内,58岁的周星驰一头花白的头发与憔悴的面容让他看起来有些苍老,与现已48岁却朝气蓬勃的前女友于文凤成了鲜明对比,仿佛是两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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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庭审结束之后,周星驰离开法庭时被一群记者围着采访。对于早上回避记者直达法庭内的事情,周星驰表示只是没有化妆,状态不好,所以就避开采访,也并不知道这事情会弄得这么多人来采访。

在离开的路上,周星驰不但被记者们围堵,还被一些过来看望周星驰的粉丝过度的问候,其中就有一个粉丝抓住了周星驰的手。不过,好在双方并没有出现什么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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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件案件已于11月18日开审,只是在开审前几天,双方当事人都没有出席,直到25日,双方才到场。许多网友也基本上理清了前女友控诉周星驰欠8000万的事情。原来,于文凤跟周星驰在1998年相恋,之后于文凤放弃自己的事业来到男友公司帮忙。

于文凤表示她家底殷实,父亲是著名投资人于镜波,兄长是证券公司老板,可以说她是豪门千金。因为自己对理财投资方面有所了解,再加上周星驰当时忙于电影拍摄,行程十分繁忙,于是辞职到男友公司帮忙,并负责投资的事情。但是男友给出的薪资很低,只有2万港元。在2002年,周星驰对她承诺会将投资利润的10%分给她。

如今投资项目“天比高”估价8亿,所以于文凤认为周星驰应该付8000万元给她。然而他们分手之后,周星驰只给了她1000万元,剩下的7000万还没有付清。

周星驰表示当时的承诺不过是一时哄她开心的情话,根本没有实质性可言,也没有合同依据,不具备法律效力。而他当时之所以会给于文凤1000万元,只是作为分手费给她而已。再加上之前他们交往时,周星驰也为她提供了不少经济支出费用,已经超过2000万元,完全出于对女方的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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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周星驰跟于文凤的共同好友胡亮明出庭作证时却表示,周星驰确实说过要支付10%的佣金给于文凤。在他们分手之后,胡亮明也曾经劝过周星驰实现承诺,毕竟女方付出了多年青春。

对于薪资问题,周星驰也表示是于文凤自愿的,他不记得是谁主动提出的,但是在基于双方自愿的情况下达成的协议。而周星驰也说他并不知道当时是2万港元的工资低于于文凤在之前的工作收入。

对于于文凤的工作,周星驰回应表示是女方喜欢帮他工作,如果对方不喜欢,他也不会逼她的。周星驰说于文凤其实在电影跟投资地产方面是没有经验的,不过是她想要学习,并且勤奋,出于信任,所以才交给她打理这方面的业务。

周星驰与于文凤的案件需要15天的时间来审理,估计很快就会有结果了。不管结果如何,还是希望双方有个好的结果,曾经恋人一场,虽然不能做到红着脸,但是也没有必要走到红着眼的地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