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报/中国商网(记者 王立芳)在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方面,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遭歧视话题持续引发关注。日前,这一问题引起了国务院督查组的重视,督查组责令落实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政策不到位的单位限期整改。

11月24日下午,中国政府网发布《关于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发现部分地方和单位落实稳就业保民生政策要求不到位典型问题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集中通报了一批部分地方仍存在的就业帮扶政策落实不到位、拖欠基层工资和欠缴社会保险费、违规办学收费等问题。

中国商报记者注意到,在被通报的问题中,有一则为“陕西省西安市有关单位落实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政策不到位”。通报指出,教育部等五部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根据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聘条件,对不同教育形式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督查发现,今年10月,西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向西安交通大学等高校印发的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公告中,涉及研究生岗位均要求为全日制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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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上述问题,通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对照通报所列问题自查自纠。有关地方和单位要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限期整改,整改情况于今年12月31日前集中报国办督查室。国办督查室将持续跟踪督办,对敷衍了事、虚假应付、整改不到位的予以曝光追责。

“国务院督查组关注到‘非全’研究生就业问题,这是非常好的进展。希望给予‘非全’研究生平等就业机会的政策能尽快普及并全面落实。”一名在读非全日制研究生对中国商报记者说。

记者发现,随着维护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权益的政策不断落实,以及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子对自身就业权益的不断争取,越来越多的就业、落户和人才补贴政策不再将非全日制研究生拒之门外。不过,目前仍有一些地方和用人单位仍明确表示招聘或补贴对象为全日制研究生,“大门”有待进一步打开。

据了解,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教育改革的新生事物,从2017年起,我国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开始实行并轨招生,都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非全日制研究生双证齐全,唯一区别为毕业证上的学习方式注明“非全日制”。根据国家政策,注明“非全日制”只是为了区分两者的学习方式,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