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青岛市、天津市疫情均表明新冠病毒可由物传人、冷冻条件下可长期存活。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外防输入”措施,现将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及相关单位要建立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机制,完善和优化工作流程。(牵头单位:市指挥部综合组,协办单位:各乡镇、市场监管局)

二、要再摸排再登记,进一步完善工作台账,全面掌握所有涉及进口冷链食品相关企业、场所、车辆和人员信息等。(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协办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瑞金邮政分局)

三、要加强冷链食品疫情防控、从业人员个人防护、冷链食品及环境消杀等知识培训。(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协办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瑞金邮政分局、市疾控中心)

四、要对每一批次进口冷链食品(原则上采用五点法抽检)及外包装开展科学检测,对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每周开展1次全员核酸检测,对其他冷链食品从业人员每2周不少于1次核酸检测。(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协办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瑞金邮政分局、市疾控中心)

五、从业人员工作期间应统一集中安排住宿,尽量不接触其他人员,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休假。(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协办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瑞金邮政分局)

六、对进口冷链食品要切实做到“凡是不能提供消毒证明的,一律不能上市销售”, 并开展消毒效果评估,有效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瑞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1月25日

▍编辑:林之风|审核:红都书生

▍来源:瑞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整理:瑞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