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周星驰前女友于文凤现身香港高等法院出庭。据悉,于文凤向周星驰追讨约7000万港元的“投资分红”。周星驰一方回应称,有关口头协议属于恋爱中的情话,不具备法律效力,该案目前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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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纠纷的源头是普乐道12号“天比高”独立屋,当时估价8亿港元,于文凤认为自己可以分得10%的佣金,即8000万港元,周星驰只支付她1000万,因此她要追讨剩下的7000万。于文凤是香港富豪于镜波的女儿,于镜波49年南下香港50元起家,至1998年资产破30亿,商业头脑很强但为人低调。

于文凤与周星驰1997年拍拖,2002年于文凤正式介入周星驰星辉海外,担任周的财务顾问、公司董事。作为星辉最重要的决策者之一,于文凤的佣金起初只有2万港币/月,后因为能力出众屡战屡胜涨到5.9万,一段时间后于文凤主动降到3.5万/月,一直到2010年退出。

于文凤最大的买卖就是2004年以3.2亿港币的价格买下普乐道十号物业,又引入“菱电”集团与周星驰共同开发“天比高”项目,07年在该地皮上建起4栋豪华洋房,即大家熟悉的天比高10号、12号、16号、18号。其中10号、16号、18号于2011年全部出售,净利润1.45亿,按照协定周星驰向于文凤支付1450万报酬。

2009年周星驰于文凤分手,2010年彻底分道扬镳,于文凤退出星辉海外,向周星驰索取8000万报酬。这8000万指的是天比高12号洋房,当时该楼产市值高达8个亿,按协议周星驰当向于文凤支付10%的佣金,即8000万。周星驰先支付了1000万,不过周星驰支付的1000万港元,他说这不是佣金,是赠予。但于文凤不管这些,他继续讨要剩余的7000万。不过周星驰那边没有再支付的意向,于文凤就将周星驰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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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于文凤败诉,香港高等法院指出该房产项目没有变卖,没有所指的除税后盈利,故剔除诉讼。但于文凤并没有死心,2017年5月,她再次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相关协议,追讨周星驰三个大埔比华利山独立屋及五个车位的“利润”。到了2019年她再次申请追讨佣金,并且扬言:“就不放过他。”

事情到了2020年6月18日,港媒爆出周星驰遇到了经济问题,抵押了市值11亿的豪宅天比高,同时也爆出于文凤追讨周星驰7000万佣金案将在今年11月开审,预计审讯15日。

周星驰的律师承认,于文凤确实有协助过周星驰,而星爷先后支付2160万港元给对方,全部都是出自爱情,并非因为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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