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讯 (通讯员 王晓丹 记者 江跃中)男子陆某某在晚上10时许,翻窗闯入情人家,欲找私人物品留念,却被情人家中的监控录像记录了下来。日前,经普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判处被告人陆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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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陆某某翻的窗户(左)以及翻找过的衣柜(右) 普陀区检察院供图

今年7月23日下午,被害人高先生报警称,其家中有被人翻动的痕迹,民警通过监控发现,7月22日晚上10时许,一男子通过阳台的窗户,进入高先生家中。而当民警询问是否认识这名男子时,高先生的反应有点出乎意料,他神情愤怒并且清清楚楚地报出了对方的名字——陆某某,那么高先生为何这么愤怒,为何又知道对方的身份呢?

原来,这位陆某某正是高先生妻子李某某的情人,新仇加旧恨,高先生自然恨得牙痒痒。李某某是一名网络主播,她与陆某某在直播间相识,因为对方刷了几次大额礼物,并一直对她表达好感,两人便逐渐发展起了情人关系。因为平时高先生工作较忙,不常回家,李某某便毫不避讳,约会地点居然常常选在自己家中。随着约会越来越频繁,由于害怕被旁人看到,加之李某某家在一楼,所以被告人陆某某来赴约时,从来不走正门,都是直接翻窗进入。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今年7月12日下午,二人在家中偷情被高先生发现。当晚,还想挽回自己婚姻的李某某便打电话给陆某某,表示要和他分手,而丈夫会将自己送回老家。

陆某某并不甘心,他想要去情人家中看看,她是否真的离开。于是,在7月22日晚,他来到了李某某家附近徘徊踱步,看到迟迟没有开灯,便猜想家中无人,于是他再一次熟练地翻窗而入,发现确实没有任何人。据陆某某到案后供述,被分手的他对李某某一直心存念想,失望的同时,便想着从家中翻找一些对方的私人照片或饰品留作纪念。于是,他将李某某家中的橱柜、茶几、抽屉翻了个遍,由于翻找许久也没见到情人的物品,不敢停留多时,他又慌张地从窗户翻出去了。

陆某某以为自己神不知鬼不觉,却不曾想,这一切都被高先生家中的监控录像记录了下来。被害人高先生回家后,发现自己家中有被翻动的痕迹,报警遂案发。

到案后,被告人陆某某如实供述,当检察官问及,是否意识到随便进入别人家中的后果时,陆某某说:“知道是违法行为,但没有想到后果这么严重”。普陀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陆某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侵入住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官说法

近年来,采用过激手段处理感情纠纷的犯罪案件逐渐增多,检察官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任何人都不得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无法律依据,进入公民住宅,一些人往往因为一时的感情冲动,从而触犯法律,受到法律的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