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的做法应该是对的!孕妇吃了打胎药,要是孩子生下来后身体出现缺陷,那么后果将是不堪设想。所以说最稳妥的起见就是不要孩子,但是相应的责任肯定是需要追究的,毕竟这是涉及到一条生命。这起事件当中的护士真的是缺乏职业素养、缺乏道德,显得是如此的愚昧无知,真的是让人感到可悲啊!

1、拿错药

根据相关媒体报道:11月4日,安徽合肥肥东的施先生安排、并且陪同妻子住进了肥东安贞医院进行保胎,可是到了11月6日上午十分,当时医院护士在给孕妇发保胎药时,施先生和妻子没有过多的查看就将药服了下去,事后却被护士告知“吃错了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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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真的是施先生和妻子吓一跳!不知道,这就应该是属于医疗事故,在发现这一问题之后,施先生就将其向医院相关负责人汇报该情况。

当时施先生的妻子吃下了三粒打胎药,虽说医院医生对其进行了催吐、稀释等挽救措施,可是效果并不是非常的明显。不得不将病人转移到肥东人民医院进行洗胃处理,这可真的是让孕妇遭罪了!

2、家属担忧

事情发生之后,医院也对施先生的妻子进行了B超检查,发现胎儿的情况总体来讲还是比较良好的,但是家属跟孕妇本人对此还是感到担忧!毕竟胎儿已经生长了17周,这真的是不容儿戏。所以说就对胎儿的存留产生了质疑,同时,施先生及妻子和其他家属希望医院能够对于这件事情给个合理的说法和做出相应的补偿!

当地的卫健委及时介入此事,对双方进行了协调。最主要的矛盾就是体现在护士发错药,承担责任比例应该是多少?又或者说医院是否应该对该事件作出责任承担?这一切在医患纠纷调解书当中有了结果:涉事的忽视肯定是被开除,因为这是由护士犯了常识性错误所导致!其次就是说孕妇是没有过错的,因为是一名患者。但是该事件已经造成孕妇精神压力过大,所以医院应该给予精神赔偿!

3、孩子存留问题

孩子的去留,这才是问题的重点!孩子如果生下来有着先天性的缺陷或者其他问题,医院肯定是需要完全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遵从病人及其家属的意愿,如果说不想再要孩子选择终止妊娠,那么医院也应该尽到相应的赔偿责任。孕妇和家属的诉求亦是如此,因为考虑到很多不确定性,所以说孩子如果生下来的话,出现问题是需要医院终身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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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新消息表示:11月24日,通过肥东卫健委的介入,该事件双方达成一致,并且签署了相关的协议。最终孕妇和家属还是决定终止妊娠,所有的手术费用及住院费用都是由医院承担,同时医院将积极履行赔偿义务,根据相关信息表示赔偿的9.5万元已经到账。看来这名做糊涂事的护士,她相应的护士资格证也应该是会被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