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求职 房屋买卖 教育培训 二手市场 交友相亲

最新通告

为有效防范冬季新冠疫情通过冷链食品传播风险,阻断疫情传播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大荔县应对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冷链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通告如下:

一、自2020年11月16日起,凡从外地购进进口以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冷链食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食品预计到达24小时前,向大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辖区各基层监管所进行报备。备案内容包括生产经营者名称(姓名),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批号,供货者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入关信息(产地为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不提供该项证明),承运企业名称(姓名)、联系方式、承运车车牌号、起点、终点、运输方式、起运时间、到达时间等内容。

二、自2020年11月24日起,凡进入我县储存、销售、加工的进口以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冷链食品,必须先行进入集中监管仓。进入集中监管仓的冷链食品经营者(货主),须按要求填报货主、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入境货物核酸检测报告、冷链食品批次、车辆、司机、货物流向等信息。对进入集中监管仓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经统一核酸检测和外包装消毒,核酸检测和外包装消杀合格后,通知货主提货,出具《大荔县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出库证明》,发放食品安全溯源码。货主应在通知规定的时限内提货,提货须“整批入仓、整批出仓”,不能分拆多批次提货。对于应进入集中监管仓而不进入、储存销售加工未取得《大荔县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出库证明》和食品安全溯源码的冷链食品,以及未按要求如实填报信息等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并纳入征信系统。

三、自2020年11月16日起,未提供核酸检测合格报告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以及未提供核酸检测报告和肉品检疫检疫证明合格文件的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冷链食品,一律不得购入、运输、储存、加工和销售。凡新进入我县并在我县储存、销售、加工的进口以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冷链食品,在储存、销售、加工前,必须进行外包装消杀和采样核酸检测(采样范围包括直接接触人员、冷冻食品、运输车辆、外环境)。

四、自2020年11月16日起,全县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水产品市场、商场超市、冷冻冷藏库、冷链物流企业、餐饮企业等市场主体,从事冷链食品经营,必须向大荔县市场监管局申报从业人员、进口以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冷链食品种类等相关信息。在购入、储存进口冷链食品前,必须索取核酸检测合格报告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在购入、储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冷链食品前,必须索取核酸检测报告和肉品检疫检疫证明合格文件。批发、分销的,必须向购入对象提供相关证明;零售的,必须醒目张贴相关证明。要建立销售登记台账,批发、分销、销售各环节必须登记购买者的详细信息。

五、自2020年11月16日起,对拒不执行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要求的经营者,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请广大市民增强自我防范意识,不建议网购或通过非正规渠道采购进口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冷链食品,消费前主动查验有无核酸检测合格报告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或肉品检疫检验合格证明文件,购买时要正确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避免直接接触。同时,请积极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举报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

报备单位:大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报备电话:西关监管所3263733

东关监管所3263728

许庄监管所3641066

两宜监管所3761005

冯村监管所3600013

安仁监管所3725003

朝邑监管所3421052

官池监管所3661002

羌白监管所3511009

大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24日

来源:大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ND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