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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融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郝刚。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 黄鑫宇)2020年是“十三五”收官之年,也是迎接“十四五”的关键一年。在十四五规划中“构建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提升金融科技水平,增强金融普惠性”“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提高金融监管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金融,这一简单的词汇被多次提起。事实上,在2020这一年抗击疫情的战役中,金融发挥了支撑作用。

2020年,面对金融监管和支持实体帮扶小微,北京金融做了哪些工作?守旧迎新,2021年北京金融这两大方面又将如何开局?就此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下称“北京金融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郝刚接受了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的专访。

对“7+4”类机构出具整改通知近300份

新京报:根据中央部署,地方金融监管局的监管范围主要为“7+4”类机构,即负责对小贷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即四板)、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即地方AMC)等地方金融组织实施监管,强化对投资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所等的监管。北京是如何构建起自己的“7+4”类机构的监管体系?

郝刚: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我局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努力提升“7+4”类机构监管质效,促进地方金融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在监管机制建设方面,2019年3月,北京市率先建立市金融监管协调机制。截至目前,已累计召开协调机制会议21次,其中季度会议7次,专题会议14次。协调机制在解决地方金融监管和风险防范、优化金融环境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增强了监管合力,促进了监管效能发挥。

除市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外,北京还构建了多层次“联动”监管模式,实现监管全覆盖。目前,已形成“央地联动”“市级部门联动”“市区两级联动”“非现场监管与现场检查联动”等体系。

在“央地联动”方面,我局积极争取中央监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对于疑难问题同“一行两会”的有关部门积极沟通,寻求解决方案。在“市级部门联动”方面,我局与工商、税务、公安、银保监等部门加强监管协同,深化在工商登记、纳税记录、立案侦查等方面的信息共享,逐步探索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在“市区两级联动”方面,我局与各区金融办密切协作,强化市级统筹和指导,夯实属地责任。在“非现场监管与现场检查联动”方面,我们正在以非现场监管为抓手,建设实时数据监测体系,建立各类机构按月报送数据制度,持续提高现场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新京报:俗话讲,处罚不是目的、规范才是根本。北京是如何做到“以处罚促合规”助力行业行稳致远的?

郝刚:一方面,用足用透现有处罚手段。具体而言,目前我局现场或电话约谈企业200余次,针对企业违规行为和风险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实行一对一、点对点监管;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对“7+4”类机构出具整改通知近300份,对19家违规典当企业下发监管函,对1家融资租赁公司出具警示函,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另一方面,开展存量清理规范工作。目前,我们已对未参加年审的14家典当行及其6家分支机构终止其经营许可资质,对1家超期未开展融资担保业务的融资担保公司北京分公司做出不予换证的决定,下发37家异常经营商业保理企业名单,要求各区清理规范,引导5家商业保理公司通过注销、变更等形式退出商业保理行业。我们希望通过清理让不好好做的机构退出市场,使市场更加规范,为地方金融行业提供一个更优质、更清澈的发展环境。

新京报:当前,北京在日常监管中如何通过“科技赋能”提升监管质效?

郝刚:对于日常监管,我们主要是从数据化、线上化及智能化三方面来实现提升监管质效的目标。

一是数据实时化,像小贷公司的数据,目前已实时接入行业登记信息系统,并已启动了融资担保公司实时数据接入工作,未来我们将实现小贷、融担、典当等8个地方金融行业的实时数据接入。二是操作线上化,当前,北京全市363家典当企业已实现了线上年审。三是监管智能化,例如地方交易场所,我们已经实现全部接入监管系统。通过监管系统对交易数据进行智能化监控,可以及时发现和化解风险。

同时,为了规范权力运行,我局也在完善内部监管工作制度,最大限度减少自由裁量,将权力锁在制度的笼子里。

统筹做好“加强监管与鼓励金融创新、服务实体”这道必答题

新京报:近期关于金融监管与促进金融行业发展、金融创新之间关系,讨论比较多。作为地方金融监管方中的一员,你是如何看待这一关系的?

郝刚:金融监管与金融行业发展、金融创新的关系,是非常值得研究的。我认为我们应从几个方面,逐层去理解这一关系。

首先,金融需要加强监管,所有金融业务都应纳入监管,这是一个不容动摇的基本方向。因为金融业与其他行业,比如科技业、制造业,有着很大的区别。金融业的风险具有巨大的社会外溢性。

一个金融业务如果出现违法违规现象或企业经营本身发生了风险,这种风险造成的损害,决不仅仅是企业本身或它的股东、员工,而是社会大众。例如,非法集资,首当其冲深受其害者就是社会大众,即广大的投资人。也就是说金融是一个通过杠杆“撬动”别人钱包中的钱的行业,因此,毫无疑问,金融业本身必须要加强监管。

其次,关于度的把握,即如何协调“加强金融监管”与“鼓励金融行业通过创新服务实体经济”之间关系?对地方金融监管而言,应该时刻关注“涉众性”问题。在坚持对涉众业务严监管的前提下,在守住制度规则底线的基础上,让市场去发挥决定性作用,让市场去劣存优,监管部门不必太多干预企业的日常经营。金融产品成功了,我们很高兴;如果产品失败了,我们表示遗憾;如果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我们是要坚持依法查处,决不姑息手软。

从这个角度来说,评价一个好的监管者,不是大家都说他好,当然更不是都说他坏。一个理想的监管者是,只要你遵守制度规则去经营,你根本不需要知道谁是监管者,而一旦你越过红线,他就会出手,你知道是谁也没用。

对于创新,我们一直鼓励金融创新服务实体经济,一个金融产品也是要依靠服务于实体经济,最终实现它的经济价值和获取自己的利润。

当前,有一些互联网科技企业投身金融行业,这有助于金融与科技的结合,但要避免基于惯性思维,用科技创新的基础逻辑来理解金融创新,其实科技与金融这两个行业的基础逻辑是完全不同的。

对于科技公司来说,自己公司的资本、自己的好技术,自己的好主意,尽可以大胆创新、不断尝试,甚至不断地试错。但是金融业不一样。

金融说到底还是“代客理财”,“财”是别人的,相信你,所以让你管。所以金融业的基础逻辑是首先要保证“别人请你代为管理的钱是安全的”,安全性至关重要。因为,那是别人的钱。

“在路上”的北京金融立法

新京报:市场和行业对已经提请市人大一审的《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非常期待。在条例出台前,地方金融监管工作面临的主要挑战来自哪些方面?

郝刚:总体而言,中央授权由地方负责监管的地方金融组织种类较多,数量较大,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的压力大、责任重。但从监管依据上看,除融资担保公司的监管可依据行政法规《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外,其他机构的监管依据多为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法律效力普遍较低,地方金融监管执法依据不足的问题非常突出。亟需通过地方金融立法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强化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提升地方金融监管法制化、制度化的水平,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2018年8月以来,我局正式启动了地方金融立法工作。近两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对标国家要求和监管难题,全力推进金融立法。“在路上”的《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贯彻落实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及中央文件精神,在坚持金融管理主要是中央事权的前提下,明确地方金融监管范围,对地方金融组织及其活动制定了具体监管制度和措施,同时维护金融稳定。

“好”的金融科技产品必备三要素

新京报:现在有很多类型的金融企业在提供金融科技服务。在10月25日第二届外滩金融峰会上,“2020融城杯金融科技创新十佳案例”揭晓。您与其他六位来自监管部门、协会组织等专家评委共同担任了评审。当前围绕金融科技的讨论也比较多,如果从产品与服务的视角看,您认为怎样才能称之为“好”的金融科技?

郝刚:一个好的金融科技产品,我认为应该从三个层次去理解。

首先,它应该是一个好的金融产品。怎么判断一个产品是不是好的金融产品呢?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一是这个产品一定是满足了客户的难点和痛点,比如让金融机构能以最快的速度识别风险,以更快的速度发放贷款。

另一个则是它的金融产品也需要承担社会责任。即一个好的金融产品应该是满足客户的合理需求,而不能助长客户的非理性需求甚至是非法的需求。

我们知道,一些地下钱庄现在也会给赌客提供杠杆、提供金融产品。这些显然不是好的金融产品。现在有一些机构鼓励超前消费、非理性消费,比如有的机构宣传借钱过生日的产品,这恐怕也是需要慎重考虑的。

其次,一个好的金融科技产品还要有典型的科技属性。在金融科技这个范畴,技术的先进性当然是一个重要因素,但不是最主要的,因为这毕竟不是纯技术意义上的评判。它需要有清晰的科技赋能功能,也就是说科技使该金融产品有了质的提升。

我们看过一些所谓区块链的金融科技产品,往往是为了区块链而区块链。不使用区块链技术,大家看到的效果与使用后并没什么实质性的不同。

再次,合法合规性,这也是一个优秀金融科技产品所必备的要素。目前,我们看到很多大数据方面的金融科技产品,其数据来源的合法性是存疑的。一些互联网企业根据客户数据信息,开发了一些金融科技产品,但这些数据在金融方面的应用是否经过了授权,值得研究。

构建中的北京四板服务生态

新京报:近期关于四板的动态比较多。9月28日全国首家证监会试点区块链登记托管系统落地北京四板。10月9日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明确提出,“发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区域性股权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在培育企业上市中的积极作用”。围绕此间,北京是否正在下一盘“大棋”?

郝刚:北京股权交易中心(下称“北股交”)是北京市区域性股权市场唯一法定运营机构。截至2020年10月底,北股交服务中小微企业累计超过14000家,其中挂牌展示企业5808家,登记托管企业1809家,各类型会员机构435家,政策受理咨询企业1461家,其他辅导培训、融资对接、转板咨询服务企业超过5000家;通过私募(可转)债发行、增资扩股服务企业实现融资398.58亿元。

当前,北股交除了充分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塔基功能,根据企业发展阶段和特点,在市场设置“标准板”(服务以股票转让为主要目的的股份公司)、“科技创新板”(服务科技创新型有限公司)、“文化创意板”(服务文化创意类有限公司)、“大学生创业板”(服务大学生创业企业)及“孵化板”(服务其他创业企业)等板块外,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指示精神,北股交还将另行设置“专精特新板”等板块,专门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指在细分领域拥有突出创新能力和较高生产经营水平的中小企业)。

关于未来服务规划。下一步,我们希望北股交根据科创和文创企业需求,结合过往服务实践经验,为企业提供好“信息披露和价值发现”、“规范辅导”、“股债融资”、“转板上市”及“股权管理”五方面服务。

其中,“股债融资”服务可能中小企业会比较关心。北股交对此的服务主要体现为“首次股权融资和股权再融资”服务以及“私募债券发行承销”服务两种形式。

作为北京市唯一合规的股权交易、股权定向增资确权平台,北股交将逐步建立由相关政府部门、引导基金、社会资本、中介机构、资本市场等组成的企业股权融资服务联合体,为有股权融资意向的、股权再融资的企业提供基于企业信息披露和价值发现的持续融资服务,线上线下向各类股权投资机构、上市公司、CVC投资公司精准推介企业融资信息,并持续跟进对接,向企业反馈投资人的意见,直至达成交易。

私募可转债是企业获得长期债权资金的重要产品。北股交将与担保公司、债券投资机构、资本市场一起,为企业定制化设计债券发行要素和方式,提升债券发行效率,积极对接银行理财、信托计划、专业投资机构等各类资金方,通过积极申请政府贴息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帮助企业获得长期债权资本,形成企业“银行信贷+长期债券”的“两条腿”债务融资模式。

帮扶小微、金融抗疫,重视发挥地方金融组织应有作用

新京报:北京是一个各类型金融企业比较“扎堆”地方。驻京金融机构和北京地方金融组织是如何发挥帮扶小微、让利实体经济作用的?特别是在疫情期间。

郝刚:疫情以来,北京各金融管理部门协调了各方面资源,通过政策先行+快速响应的金融战“疫”疗法,强力支撑市场主体渡过难关,切实为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有效对冲疫情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在服务市场主体方面也取得了实效。

首先,北京在全国率先出台了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3月13日,我局会同北京银保监局、人行营管部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小微企业贷款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的措施》,在全国第一个出台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地方细则。

截至9月末,已为因疫情因素影响的1.638万户企业办理延期偿还贷款本金业务2.9564万笔、涉及贷款本金金额770.39亿元;为8773户企业办理延期偿还贷款利息业务,涉及贷款利息金额18.81亿元。

北京市搭建了小微企业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在该平台上,实现了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相关的政务数据的对接,如税收、动产和不动产登记、工商等数据。通过大数据分析工具,这个服务平台可以对民营小微企业信用状况精准刻画;同时,对恶意违约纳入信用惩戒体系,形成信用闭环。

截至9月11日,北京市区两级小微金服平台注册企业已突破2.9万家,入驻43家银行,209个分支行,涵盖政策性、国有、股份制、民营、外资等多种性质银行;入驻IDG、红杉资本、北极光等29家头部投资机构;入驻中关村担保、北京农业担保等15家担保公司;入驻中国人保、中国人寿等5家保险公司;入驻17家中介机构,涵盖法律、会计、税务、登记结算等服务;合作金融产品170余个,累计发布债权融资1159亿元,股权融资47亿元、审批授信286亿元、放款156亿元。

另外,我局建立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常态化对接机制,即“北京畅融工程”,对接活动是按年度、季度、月度、周的频率举办的。截至目前,我们已累计举办102场线上线下对接活动,包括2场年度活动、5场季度活动、25场月度活动、70场周活动,累计服务金融机构近2200家次,对接企业3800余家次,参加人数超过9900人次,社会影响力持续提升。

在股权融资方面,我局设立资本市场服务平台公司,启动科创类企业上市“钻石工程”,建立企业上市战时机制,首批科创板上市企业和募资额均全国第一。在担保融资方面,北京建立了总规模不低于100亿元的政府担保基金,壮大政府担保资本金实力,为企业融资提供更完美的服务。

在帮扶小微、金融抗疫的过程中,我局非常重视发挥地方金融组织的作用。以融资担保公司为例,今年上半年,在疫情持续的状况下,北京全市15家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仍然实现新增融资担保规模399亿元,同比增长7.3%;融资在保余额900亿元,平均融资担保放大倍数为3.5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同时,我市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也积极响应我局降低担保及再担保业务收费的号召。今年上半年,15家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融资担保业务的平均综合担保费率为1.82%,同期降低0.22%,其中在已放款项目中,疫情防控相关企业平均担保费率已降到年化0.81%;疫情期间提供生活服务保障的相关企业平均担保费率已降至年化1.32%;受疫情影响严重企业平均综合费率已降至年化1.63%;各机构涉疫情担保业务的平均担保费率比疫情前降低了0.5个百分点。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黄鑫宇 编辑 岳彩周 校对 陈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