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大美凤阳,加强对城市周边山体及基本农田的保护,还青山绿水耕地于后人,凤阳县民政局殡改办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要求部署,于9月10日发布执行了《关于禁止在雷达山等山脉及城市周边基本农田内建坟的通告》,进一步规范文明殡葬行为,节约土地资源,净化社会风气。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为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凤阳县整治散埋乱葬、推进文明殡葬等各项工作,县殡葬改革指挥部办公室成立了散坟乱葬巡查专班十人组,巡查当天便在宝盒山(雷达山)发现有一户人家火化后正准备在山上安葬,经宣传劝阻,家人同意将骨灰在门台福寿山公墓安葬,成功化解了一起乱埋乱葬行为。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10月23日,一户人家趁着夜色将遗体火化后的骨灰安葬在万岁山(凤凰山),县殡改办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经过几次沟通,做通了其家人的思想工作,于11月24日早晨六点将坟墓拆除,并将骨灰移至福寿山公墓进行安葬。

推进文明殡葬是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会议精神、弘扬时代新风的重要举措,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也是推动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做好殡葬改革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全县上下都要统一思想、主动作为,攻坚克难、稳妥推进,努力开创全县殡葬改革事业新局面。

关于禁止在雷达山等山脉及城市周边基本农田内建坟的通告

为建设大美凤阳,加强对城市周边山体及基本农田的保护,还青山绿水于后人,经凤阳县人民政府同意,禁止广大市民在县城周边山脉和基本农田内建坟,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止建坟范围:独山、日精峰(亦称第一山)、盛家山(亦称九华山)、城山(亦称雷达山)、宝盒山(含方丘湖农场以西梅山洼、以南山场)、小平山、大尖山(大青郢水库西)凤凰山(亦称蚂蚁山)及明中都城西南角的凤凰嘴山等一系列山脉;县城周边基本农田等。

二、公告发布之日起,擅自在以上区域建设的坟墓(包括骨灰火化后安葬的),视为违法建筑,由民政部门联合公安、自然资源规划、住建、城市执法等单位依法拆除,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丧户承担。

三、对不听劝阻,私自在禁止区域内安葬骨灰的市民,依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第五章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由民政部门给予处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遗体火化后的骨灰须进入公墓安葬,回民安葬须在府城镇雪山公墓划定区域内。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凤阳县殡葬改革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9月10日

来源:县殡改办、中国凤阳

编辑:葛梦云/审核:蔡惠娟

审签:徐德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