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火如荼,全面推进!
近两年,旧改+征拆当道
厦门六区火速
推进城市更新改造工作
图源丨东进序曲
目前厦门6区近400个村庄
频频传来最新拆迁喜报
湖边水库东片区全片区拆除率接近100%
坂美社即将完成100%拆除
西潘社基本完成100%拆除
下忠社完成100%拆除
……
激动人心,喜大普奔!
厦门即将惊艳大蜕变!
不仅如此
集美、海沧、翔安多个村庄
启动征迁!
厦门六区近400个村庄
最新拆迁进度
岛内
近日,岛内湖里湖边水库东片区下湖社征收工作圆满收官,至此,湖边水库东片区全片区拆除率接近100%。
▲拆除前
▼拆除后
图丨东进序曲
截至目前,片区已累计完成房屋征收签约101.8万㎡,签约完成率接近100%,完成搬迁交房101.36万㎡,完成房屋拆除约101万㎡,拆除完成率接近100%。
其中,上湖社、洪塘社——历时70天,完成上湖社、洪塘社项目签约,签约率接近100%。
下湖社——历时7个月,完成100%签约,100%交房,100%拆除。
除此之外
还有这些地方传来
完成搬迁或改造消息
湖滨片区
截至11月20日24时,湖滨片区住宅房屋完成预签约4791户,预签约率98.22%。
至此,湖滨片区住宅房屋首轮第一批预签约顺利完成。
温馨提示:第一轮第二批预签约期限为:11月21日9:00-12月5日24:00
第一轮第三批预签约期限为:12月6日9:00—12月15日17:30
蔡塘片区古地石社
蔡塘片区古地石社再次创造征迁新速度,用时不到5个月时间完成100%拆平。
这是湖里东部旧村改造启动以来,从启动签约到完成100%拆平,用时最短的一个村庄。
蔡塘片区古蔡塘社:
古地石旁边蔡塘社10月15日正式启动签约,据了解,蔡塘社此次旧改将分三个阶段进行签约,最后签约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
值得一提的是,第一天单日签约就已经突破10万平方米。
泥窟、石村片区
截至10月31日24时,泥窟、石村片区集体土地上房屋搬迁补偿,第一轮签约率94.88%!已签约总面积达到45.92万㎡,其中签约住宅857户、非住宅33户。
何厝片区
何厝片区共签约住宅1980户,实现签约率97.97%,交房拆除方面,何厝片区累计交房729栋,约32万平方米,拆除房屋250栋,12万平方米。
▲何厝片区交房拆除正在加快推进
坂美社
五缘湾营运中心二期片区坂美社——即将完成100%拆除。
▲拆除前
▼拆除后
图丨东进序曲
西潘社
湖里体育公园片区西潘社——基本完成100%拆除。
▲拆除前
▼拆除后
图丨东进序曲
五通金融商务区片区
五通金融商务区片区是湖里东部旧村改造中占地面积最广、征迁体量最大、涉及旧村自然社最多的片区。
五通金融商务区剩余5个村庄同步启动征收,标志着湖里东部旧村整村改造土地房屋征收工作正式进入收官阶段。
下忠社
五缘湾北片区下忠社完成100%拆除。
浦东社
五缘湾营运中心二期片区浦东社完成100%拆除。
洪水头社
湖里体育公园片区洪水头社完成100%拆除。
莲山头社
五通金融商务区片区莲山头社完成100%拆除。
仑后社
五缘湾营运中心二期片区仑后社完成100%拆除。
高林-金林片区
高林-金林片区完成全片区100%拆除。
图丨东进序曲
岛外
2020年,马銮湾新城启动7个村庄整村征收工作,计划征地305亩、交地674亩、房屋征收100万平方米。
截至11月10日,完成征地976.307亩,完成年度任务的320% ;完成交地1042.08亩,完成年度任务的154.6% ;完成房屋征收108万㎡,完成年度任务的108% 。
蔡林村
集美区蔡林村完成100%拆迁和拆除;
▲拆除前
▼拆除后
浦边、潮瑶
集美片区浦边、潮瑶完成100%签约,拆除完成50%;
▲浦边
▲潮瑶
孚中央村
海沧片区孚中央村完成100%签约和拆除;
▲拆除前
▼拆除后
芸美、鼎美、后柯
海沧片区芸美、鼎美、后柯分别完成签约43%、55%、80%。
翔安区内厝镇顶沙溪:
日前,翔安区内厝镇顶沙溪最后一栋房屋拆迁完毕,省市重点项目翔安机场高速(内厝段)征迁任务圆满画上句号。
自今年8月24日启动征迁工作后,7天实现了顶沙溪整村100%签约,45天实现整村拆除,完成住宅房屋从100%签约到100%拆除的任务,共拆除105栋住宅,面积36477㎡。
翔安区琼头征拆项目
为保障滨海旅游浪漫线三期(琼头段)道路工程顺利推进,翔安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科学部署。
“312攻坚突击队”进驻琼头社区,通过联合攻坚、日夜奋战,宫山片区从10月12日开始约谈,81栋违建别墅3天完成《主动交付违法建筑物拆除承诺书》100%签订,截至10月31日完成100%拆除。累计拆除面积45242.36平方米。
图丨厦门马銮湾
当然,厦门不仅这些村庄
在签约拆迁中
还有这些村庄未来规划拆迁
厦门六区拆迁地图又叒扩大了!
下面,为大家附上
厦门最全拆迁地图
390个村霸气上榜!
▲表格中标红为最新回复,统计截止日期11.20
另外
厦门最新土地征收公告来啦!
涉及集美、海沧、翔安两区的多个村庄 快来看看有你家吗?
集美区
马銮湾新城中心岛南湾路工程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厦门市土地征收工作程序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为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需要,现启动马銮湾新城中心岛南湾路工程项目土地征收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根据《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沧分局关于马銮湾新城中心岛南湾路工程用地的复函》(厦资源规划海函〔2020〕59号)等文件,确定项目土地征收范围位于集美区灌口镇陈井村,土地征收面积116平方米,实际征收集体土地面积以正式勘测定界报告为准,具体坐标详见附图。
二、征收目的
根据规划意见,本征收项目用地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
公告发布后,灌口镇将对本项目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进行调查、清点、测绘。其中涉及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还将组织对征收范围内的宅基地面积、房屋面积、权属状况、人口户数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测绘,届时请被征收人及相关部门予以配合支持。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征收完成之日止,期间暂停办理新建、扩建、改建房屋、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装修及增加附属设施、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审批手续,任何人不得在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五、其他事项
项目征收过程中若涉及评估的,评估时点以本公告发布时点执行。
六、经办机构
(一)受托单位: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林玥玲 联系电话:0592-6367050
(二)实施单位:厦门市集晟房屋征迁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洪小斌 联系电话:0592-6380430
特此公告。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4日
苎溪高中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集美区2020年度第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20〕142号)批准,决定征收集美区后溪镇后溪村范围内的土地,征收土地面积为67855平方米,作为苎溪高中项目用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基本情况
本项目截至2020年8月10日签约期限届满,签约期限内完成全部签约工作。
2020年9月17日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定《关于集美区2020年度第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的意见》(厦资源规划〔2020〕404号),上报市政府审批。2020年9月23日,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本项目土地征收,具体详见《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集美区2020年度第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20〕142号)。
二、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项目征收项目范围内张贴公布10个工作日。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及其他权利人若有不服的,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可依法向福建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四、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及其他权利人应服从城市建设需要,积极配合,确保土地征收工作顺利进行。
特此公告。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日
环苎溪高中道路(苎溪路、珩丰路和霞城路)工程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厦门市土地征收工作程序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为了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需要,现启动环苎溪高中道路(苎溪路、珩丰路和霞城路)工程项目土地征收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根据《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集美分局关于环苎溪高中道路(苎溪路、珩丰路和霞城路)工程的规划意见函》(厦资源规划集意见〔2020〕第065号)等文件,确定项目土地征收范围位于集美区后溪镇第二农场、后溪村,土地征收面积16808平方米,实际征收集体土地面积以正式勘测定界报告为准,具体坐标详见附图。
二、征收目的
根据规划意见,本征收项目用地用途为道路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
公告发布后,后溪镇将对本项目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进行调查、清点、测绘。其中涉及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还将组织对征收范围内的宅基地面积、房屋面积、权属状况、人口户数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测绘,届时请被征收人及相关部门予以配合支持。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征收完成之日止,期间暂停办理新建、扩建、改建房屋、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装修及增加附属设施、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审批手续,任何人不得在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五、其他事项
项目征收过程中若涉及评估的,评估时点以本公告发布时点执行。
六、经办机构
(一)受托单位: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喜前 联系电话:0592-6155079
(二)实施单位:厦门市集晟房屋征迁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洪嘉伟 联系电话:0592-6151050
特此公告。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5日
海沧区
(东瑶东路-东孚南路)道路工程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厦门市土地征收工作程序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为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现启动马銮湾新城西柯横一路(东瑶东路-东孚南路)道路工程项目土地征收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根据《关于马銮湾新城西柯横一路(东瑶东路-东孚南路)道路工程规划意见函》(海沧分局〔2020〕20号)确定项目土地征收范围位于东孚街道芸美村,以现场放样测量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征收项目用地用于建设城市道路。
三、土地现状调查
本公告发布后,东孚街道将对本项目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进行调查、清点、测绘。其中涉及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还将组织对征收范围内的宅基地面积、房屋面积、权属状况、人口户数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测绘,届时请被征收人及相关部门予以配合支持。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征收完成之日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期间暂停办理新建、扩建、改建房屋、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装修及增加附属设施、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审批手续。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五、经办机构
(一)受托单位: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东孚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江志安,联系电话:0592-6315667
(二)实施单位:厦门东孚房屋征迁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丽珊,联系电话:0592-6319789
特此公告。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
农西路道路工程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厦门市土地征收工作程序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为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现启动一农西路道路工程项目土地征收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205202005026号)确定项目土地征收范围位于国营厦门市第一农场湖头、东孚街道东埔社区,以现场放样测量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征收项目用地用于建设城镇村道路。
三、土地现状调查
本公告发布后,新阳街道、东孚街道将对本项目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进行调查、清点、测绘。其中涉及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还将组织对征收范围内的宅基地面积、房屋面积、权属状况、人口户数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测绘,届时请被征收人及相关部门予以配合支持。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征收完成之日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期间暂停办理新建、扩建、改建房屋、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装修及增加附属设施、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审批手续。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五、经办机构
(一)受托单位: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新阳街道办事处联系人:高月佳,联系电话:0592-6889369
受托单位: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东孚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江志安,联系电话:0592-6315667
(二)实施单位:厦门新阳房屋征迁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志鹏,联系电话:0592-6809308
实施单位:厦门东孚房屋征迁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丽珊,联系电话:0592-6319789
特此公告。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
翔安区
翔安区第四实验小学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土地征收工作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及相关操作指引的有关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启动翔安区第四实验小学项目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根据《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翔安分局关于欧厝幼儿园等7个项目的规划意见函》(厦资源规划翔函〔2020〕250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213202010011号),翔安区第四实验小学项目用地位于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新店、东坑村,用地面积23763平方米(具体范围及坐标详见附图),最终征收范围以土地现状调查和正式批复为准。
翔安区第四实验小学项目用地范围示意图(92坐标系)
二、征收目的
本项目征收土地用途为0803教育用地(中小学)。
三、土地现状调查
公告发布后,本机关将委托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对项目拟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清点、测绘。若涉及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还将组织对拟征收范围内的建设用地面积、房屋面积、权属状况、人口户数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测绘,届时请被征收人及相关部门予以配合支持。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收土地范围内实施抢栽抢建、新建、扩建、改建房屋;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装修及增加附属设施;房屋产权转移、析产;工商注册、税务登记;迁入户口、分户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五、其他事项
项目征收过程中若涉及评估的,评估时点按本公告发布时点执行。
特此公告。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5日
机场片区蔡厝高中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翔安区2020年度第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20〕116号)批准征收翔安区新店镇蔡厝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65061平方米,作为机场片区蔡厝高中项目用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签约情况
本项目已按《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蔡厝高中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厦翔政征〔2020〕27号)中公布的征收范围及补偿标准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
二、土地征收批复情况
本项目已于2020年9月18日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征收(具体详见《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翔安区2020年度第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及其他权利人如果对征收土地决定不服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可依法向福建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及其他权利人应服从城市建设需要,积极配合,支持土地征收工作。
特此公告。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6日
闽南佛学院异地迁建(下院建设)项目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翔安区2019年度第四十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20〕153号)批准征收翔安区新店镇大宅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95521平方米,作为闽南佛学院异地迁建(下院建设)项目用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签约情况
本项目已按《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闽南佛学院异地迁建(下院建设)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厦翔政征〔2020〕29号)中公布的征收范围及补偿标准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
二、土地征收批复情况
本项目已于2020年10月12日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征收(具体详见《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翔安区2019年度第四十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三、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及其他权利人应服从建设需要,积极配合,支持土地征收工作。
特此公告。
厦门新机场北部片区排水除涝工程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土地征收工作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及相关操作指引的有关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启动厦门新机场北部片区排水除涝工程项目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根据《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17年第十七批市级基建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的通知》(厦发改投资〔2017〕498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200202010101号)等文件,厦门新机场北部片区排水除涝工程项目用地位于厦门市翔安区大嶝街道双沪村、嶝崎村、田墘村、蟳窟村及大嶝镇盐场,征收面积47329平方米(具体范围及坐标详见附图),最终征收范围以土地现状调查和正式批复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项目征收土地用途为0810公园与绿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
公告发布后,本机关将委托厦门市翔安区大嶝街道办事处对项目拟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清点、测绘。若涉及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还将组织对拟征收范围内的建设用地面积、房屋面积、权属状况、人口户数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测绘,届时请被征收人及相关部门予以配合支持。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收土地范围内实施抢栽抢建、新建、扩建、改建房屋;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装修及增加附属设施;房屋产权转移、分割、析产;工商注册、税务登记;迁入户口、分户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五、其他事项
项目征收过程中若涉及评估的,评估时点按本公告发布时点执行。
特此公告。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8日
欧厝路(欧厝北路-金海路)工程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土地征收工作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及相关操作指引的有关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启动欧厝路(欧厝北路-金海路)工程项目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根据《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欧厝路(欧厝北路-金海路)工程项目的批复》(厦发改审批〔2020〕201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213202010010号)等文件,欧厝路(欧厝北路-金海路)工程项目用地位于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欧厝村,征收面积约3769平方米(具体范围及坐标详见附图),最终征收范围以土地现状调查和正式批复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项目征收土地用途为1004城镇村道路用地(道路)。
三、土地现状调查
公告发布后,本机关将委托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对项目拟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清点、测绘。若涉及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还将组织对拟征收范围内的建设用地面积、房屋面积、权属状况、人口户数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测绘,届时请被征收人及相关部门予以配合支持。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收土地范围内实施抢栽抢建、新建、扩建、改建房屋;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装修及增加附属设施;房屋产权转移、分割、析产;工商注册、税务登记;迁入户口、分户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五、其他事项
项目征收过程中若涉及评估的,评估时点按本公告发布时点执行。
特此公告。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8日
洪新路(同翔大道-马新路段)工程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土地征收工作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及相关操作指引的有关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启动洪新路(同翔大道-马新路段)工程项目翔安段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厦国土预审同安区〈2019〉第024号)等文件,洪新路(同翔大道-马新路段)工程项目翔安段用地位于厦门市翔安区新圩镇东寮、诗坂村,用地面积约59307平方米(具体范围及坐标详见附图),最终征收范围以土地现状调查和正式批复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项目征收土地用途为1004城镇村道路用地(道路)。
三、土地现状调查
公告发布后,本机关将委托厦门市翔安区新圩镇人民政府对项目拟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清点、测绘。若涉及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还将组织对拟征收范围内的建设用地面积、房屋面积、权属状况、人口户数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测绘,届时请被征收人及相关部门予以配合支持。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收土地范围内实施抢栽抢建、新建、扩建、改建房屋;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装修及增加附属设施;房屋产权转移、分割、析产;工商注册、税务登记;迁入户口、分户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五、其他事项
项目征收过程中若涉及评估的,评估时点按本公告发布时点执行。
特此公告。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8日
拆迁、征地不断推进
六区征地+拆迁+旧城旧村改造
持续发力
厦门蝶变马上就来!
未来这些地方要升值腾飞了!
要大变样了!
魅力UP!UP!U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