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文件)、《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和《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的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布的2021年招聘计划为预公告,正式公告待上报主管部门审批后,将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学校简介内容详见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主页(http://www.byau.edu.cn/)。

二、人才引进基本原则

人才引进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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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才引进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具有适应高等院校教学等岗位工作需要的政治素养和文化素质。
(二)符合我校学科、专业建设需要,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中善于创新,团结协作,事业心强,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乐于为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的建设与发展做出贡献。
(三)本科毕业生、硕士毕业生年龄要在30周岁以下(1991年6月30日(含)以后出生);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要在40周岁以下(1981年6月30日(含)以后出生);有特殊年龄要求的见具体岗位招聘条件;特别优秀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身心健康,能够坚持在岗位一线工作。
(五)应聘人员本科、硕士所学专业需一致或相近。
(六)应聘人员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且毕业院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不含专升本、对口招生、联合办学(二表B、三表)学生)。硕士学历为全日制统招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应聘人员须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不得应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6日9:00至2020年12月15日16:00。

应聘人员需将《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人才引进审批表》(附件2)、《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鉴定表》(附件3)、《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应聘人员信息表》(附件4)及相关材料电子版(详见应聘人员现场确认需携带材料,大小不超过30M),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打包发送至byndzp@163.com。邮件主题为:应聘单位+岗位序号+姓名+学历+本人毕业学校+本人所学专业(代码),例如:“农学院+1+张三+硕士研究生+中国农业大学+作物遗传育种(090102)”,所学专业名称以毕业证为准,代码请参照《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11月16日9:00至2020年12月16日16:00。
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及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3:1 的,则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于急需紧缺的岗位,经学校研究批准后,方可进入考试程序。
3.注意事项
(1)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2)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我单位。
(3)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要改报职位必须先取消当前职位的报名。

(二)现场资格确认

我校将通过电子邮件、短信或电话等方式通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考生报名后务必保证电子邮箱、电话畅通。如发现弄虚作假、材料准备不齐或不能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者,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
2.《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人才引进审批表》(附件2)。
3.《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鉴定表》(附件3)。
4.《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应聘人员信息表》(附件4)。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本科、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21届毕业生由毕业院校出具应届毕业生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政治面貌、所在学院、所学专业、入学时间、毕业时间,应聘管理、辅导员岗位人员还需按招聘要求提供政治面貌证明材料、学生干部或兼职辅导员证明材料。
7.已取得专业学术成果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SCI检索论文,需提供含“中科院JCR期刊分区数据在线平台”数据的检索报告;EI、SSCI检索论文亦需提供检索报告。
8.外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可在本科就读学校档案馆或招生、教务部门查询,仅复印本人所在页即可,必须复印完整清晰并加盖公章。
10.应聘岗位需要的其它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试

应聘硕士、本科岗位人员需进行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分别采取试讲、专业问答、学术报告、答辩和实践操作等考核方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3.总成绩计算方式
应聘硕士及以上、本科及以上岗位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4.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体检

学校统一组织录用体检,体检合格方能上岗工作。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按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对于隐瞒重大疾病,以欺瞒方式通过学校体检,与学校签订的劳动合同视为无效,学校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追责。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基层单位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人事处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复审通过人员,经人事处审核、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在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网站公示7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办理录用手续。

(七)聘用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学历人员实行人事代理(聘用合同制)。
2.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3.对于弄虚作假者,学校将随时予以解聘。

六、纪律要求

纪检监察处对考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要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老师 于老师

联系电话:0459-6819086

网 址:http://www.byau.edu.cn/

地 址:大庆市高新区新风路5号

邮 编:163319

监督电话:0459-6819051(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纪委办公室)

八、本方案由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编辑:袁艺;责任编辑:张睿梅

图片来源于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