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张某祥、宋某芳等9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该案是县人民法院审理的首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案件。

2019年6月以来,张某祥、宋某芳等9人利用手机APP平台为网络赌博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提供资金支付结算服务,并从中牟取非法利益。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祥、宋某芳等9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服务,情节严重,触犯了《刑法》第287条的规定,应当以帮助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刑事责任,提请法院依法判处。庭审中,9名被告人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该案将择日进行宣判。

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雷震宇:特别提醒广大市民注意的是自己的信用卡、银行账户,不能轻易给人家,如果非法转借、出租,出让给别人的话都可能是涉嫌犯罪行为 ,希望广大市民对这个网络犯罪保持警惕,特别是别沦为网络犯罪的帮凶。

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和县政协委员到庭审现场观摩案件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