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0日,中国市场监管总局就《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指出,平台经济领域垄断协议主要是指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协议、决定可以是书面、口头等形式。在首次定义平台经济相关的反垄断行为的规则草案发布后,阿里巴巴、腾讯和美团等中国科技巨头的股价在11月初出现较大浮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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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中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

11月23日至24日,世界互联网大会互联网发展论坛在浙江乌镇互联网国际会展中心举行。在23日的“数字经济与科技抗疫”主论坛上,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首席执行官张勇在演讲中表示:“我们也看到为了保障互联网和数字经济更为有序健康的发展,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就平台经济领域的政策和法规征求意见,我们认为这是非常及时和必要的······”,张勇说,阿里巴巴将积极学习和响应国家的政策和法规,用自身更高的要求建设更为健康的平台经济。

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首席执行官张勇 图源:网络

24日,美媒CNBC报道称,香港大学中国法律中心法律副教授、法律专家Angela Zhang表示,中国最新的反垄断举措不太可能导致针对在线平台的案件数量“爆发式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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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CNBC)

23日,她在分析反垄断条例草案的潜在影响时表示,这类反垄断调查通常是比较漫长的过程,相关部门机构可能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完成调查。

此外,中国互联网监管的部门机构人力资源尚需补充。

Angela Zhang表示,“我们应该不会看到针对这些互联网平台的反垄断案件数量突然激增。因为如果政府机构对科技巨头进行大规模的审查,将耗费大量时间和人力资源。”

Angela Zhang认为,许多中国此次出台的互联网反垄断规则的细节仍有待最终确定:“现在说政府下一步将采取什么行动还为时过早,但这至少这标志着对这些高科技企业实施更加严格的监管的趋势。”她表示,尚不清楚何时真正宣布新规则。而且,即使新规则发布,它们也只是反垄断的“指南”,不会改变现有的监管框架。

阿里巴巴集团也曾运用《反垄断法》捍卫自身的权益。例如,2019年8月13日腾讯音乐发布2019年第二季度财报当日,多家媒体转引全球专业法律媒体MLex报道,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从2019年1月起已开始调查腾讯音乐与环球、华纳、索尼三大国际唱片公司等签署音乐版权独家授权协议是否违反《反垄断法》,并先后约谈了网易、阿里巴巴、苹果、百度、华为、小米和字节跳动等公司的代表。

(图源:网络)

可见,反垄断执法也同样可以让互联网巨头获得抗衡同类公司涉嫌违反《反垄断法》行为的法律武器,约束互联网行业的限制竞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