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由于国家的发展导致农村大量的年轻人开始走向都市,赚到钱的人都在城市买房居住不怎回来。与此同时,有城镇户口的人却没有权利在农村购买房屋,而且这是国家三申五令不让发生的!这么多年过去了也没有任何一点点松口的迹象,会让许多想回家乡居住养老的拥有非农业户口人感到无可奈何。

虽然说“城镇户口居民购买宅基地”的做法一直属于政策严格禁止之列,但这不意味着城镇户口居民完全没有获得宅基地的可能性。今天,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史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为各位朋友解读,城镇居民户口合法拥有农村宅基地确权的三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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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宅基地,是指集体所有的一类建设用地。根据目前一些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可见,我国农村宅基地制度特点明显,即:集体所有、成员使用,一户一宅、限定标准,规划管控、无偿取得,长期占有、内部流转。

既然宅基地是在农村集体内部流转,那么城镇居民与宅基地的关系就相对疏远。对乱占耕地建房、违反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建房、城镇居民非法购买宅基地、小产权房等,不得办理登记,不得通过登记将违法用地合法化。

但是,史律师提醒各位,这并非意味着城镇居民与农村宅基地彻底绝缘,其中还存在三条合法的情况可以让城镇户口居民获得宅基地。

1、 非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含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确权登记。因为,该房屋应当属于农民的个人财产。依法可以继承。也就是说城镇户口的居民回家继承的是宅基地上的房屋,而不是该宅基地。同时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地随房走(房地一体主义),如果该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自行建造,则该房屋因其拥有完全产权而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然后进行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宅基地也可以继续被继承人使用。

对于符合继承条件的人可以向村集体组织申请,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的宅基地。 根据《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注明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2、 政策出台前购买的

国家在对于农村的土地和宅基地相关政策条例中有两个至关重要的点。第一为1982年发布的《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在条例实行之前,对非农业户口居民在乡村购买房产并没有明令禁止。但是在此条例之后,就必须要申请批准。

另外一个为1999年《土地管理法》的施行,国家以法律形式强调,禁止城镇居民去乡村购买房产和宅基地。所以讲假如你能够提供证明,证明你在乡下的房屋是在土地管理法出台前购买的,那就能够证明是合法的,可以办理土地确权以及相关证件。

3、农转非前合法取得的

农民转城市居民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明确要求,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引导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上述权益,不得以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条件。《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91号)规定,农民进城落户后,其原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应予以确权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