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于2014年11月21日在境内市场非公开发行了3.2亿股第一期境内优先股(简称“第一期境内优先股”或“本次优先股”),2014年12月8日起本行第一期境内优先股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挂牌转让,优先股代码为360002,简称“中行优1”。

本行于2020年11月17日发布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境内优先股全部赎回及摘牌的公告》。本行已于2020年11月23日向2020年11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第一期优先股股东足额支付本次优先股票面金额及2019年11月21日至2020年11月20日持有期间的股息,共计人民币339.20亿元,赎回本行全部已发行的3.2亿股第一期境内优先股。

本行今日收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有关通知,第一期境内优先股已注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已终止对本行第一期境内优先股提供转让服务。本行第一期境内优先股的赎回及摘牌已完成。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