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2019年第一期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交通”、“发行人”)公司债券、2019年第二期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和2020年第一期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各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按照各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和《债权代理协议》的约定履行债权代理人职责,持续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现就发行人关于联合重组的事项报告如下:

一、重大事项

2020年9月19日,发行人发布了《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事项进展的公告》,该公告披露了发行人与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高速”)联合重组的相关进展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人吸收合并事项的进展情况

齐鲁交通与山东高速正在进行联合重组事宜。2020年7月20日、2020年7月31日、2020年8月12日和2020年9月25日,齐鲁交通分别披露了《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筹划联合重组的提示性公告》、《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人事任免的公告》、《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事项进展的公告》和《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次齐鲁交通与山东高速合并事项已通过反垄断审查,齐鲁交通于2020年11月16日完成工商注销手续。

山东高速于2020年11月17日完成工商变更手续,变更信息如下:

1、注册资本变更为459亿元,股权结构仍为山东省国资委、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山东省社保基金理事会分别持有70%、20%、10%的股权。

2、经营范围变更为:高速公路、桥梁、铁路、港口、机场的建设、管理、维护、经营、开发、收费;高速公路、桥梁、铁路沿线配套资源的综合开发、经营;物流及相关配套服务;对金融行业的投资与资产管理(经有关部门核准);土木工程及通信工程的设计、咨询、科研、施工;建筑材料销售;机电设备租赁;广告业务;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停车场服务;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兴能源技术研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公路管理与养护;建设工程监理;通用航空服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发行人已就本次联合重组事宜召开了债券持有人会议。

(三)发行人吸收合并齐鲁交通的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本次吸收合并对齐鲁交通已经发行未到期的债券本息的按期偿付不会构成影响。发行人将持续关注本次吸收合并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的影响,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规定履行债务承继手续及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二、影响分析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预计上述事项不会对发行人日常管理、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各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根据各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和《债权代理协议》出具本债权代理事务临时报告,并就发行人本次联合重组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特此报告。

债权代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