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1月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的回购方案需经股东大会决议,现将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即2020年11月23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1. 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2. 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