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烂尾楼”这词我们并不陌生。由于“预售制度”的存在,开发商在房子建好前就可以卖房。但房地产开发是个资金密集型的产业,一旦经营不慎,开发公司就有可能破产,楼盘随之烂尾。

买房者买到烂尾楼还不是最倒霉的,有些人还办理了房贷,房子还没收到,银行月供每月却不能少。

业主们一方面等不到交楼,一方面又要继续还银行的贷款,确实很苦。

有个朋友就说,那业主们如果集体不还银行的房贷,大不了让银行把房子收回去,让银行买单,这样做可行吗?

房产公司破产,未必一定意味着业主买的房就告吹了。

因为根据现在的国家规定,房产公司的预售款是有专门监管要求的,银行对此也负有监管责任。——也就是说,购房者支付的购房款,理论是上必须是专门用于该楼盘的建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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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有这样的规定,就是因为经常会出现房产公司挪用预售款,导致后面没有资金把楼盘盖起来,业主权益受损害的事情。

所以,在这个规定出来之后,只要银行严格按照规定管理预售资金,即使房产公司破产,这个楼盘也能盖起来。

但如果业主因为房子没盖起来而选择不还贷,是徒劳的。

银行与购房者的借贷关系,购房者与房产公司的买卖关系,是不同的关系,不能因为没拿到房而否认自己的还款责任。

打个比方,你向一个朋友借了钱,去买个电视机,结果这电视机是坏的,你能因此而拒绝向你朋友还款吗?

所以,虽然同情,但法律不会支持业主的做法。如果银行起诉,法院会查封业主的其他财产,所以不存在“银行买单”的情况。

既然不可能存在业主免去还款责任的情况,所以讨论烂尾楼甩给银行的后果是毫无意义的。

银行拿了烂尾楼固然有损失,但你业主并没有获得债务的豁免,两者不相干。

业主可以拿来救急的,是追究负有预售款监管责任的银行,看看他们有没有责任。前面说过,理论上只要监管到位,房产公司即使倒了也能把楼盖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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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破产倒闭,清算的资金大概率是不能为借款人代偿的。银行要收回贷款也只能向借款人进行追偿。

房子还没有达到交付标准,几乎也卖不上什么价,即使有价,也很少会有人买。

在这个时候,借款人没有住进自己的房子,甚至还未能真正拥有自己的房子,但是也需要偿还贷款。

如果是成品房,银行好歹还能把抵押的房产通过拍卖的形式获得一些资金来清偿债务。

借款人的还款压力还相对小一些。借款人能寄予期望的就是哪个大开发商把这个烂尾楼收走,继续盖下去。等到房子盖好之后再卖。

房子一烂尾就弃房断供,这是极其不明智的选择。

银行也不会为你的这种行为买单,毕竟在你买房的过程中,银行是为你的购房提供帮助的,并没有在房产销售上进行任何正向或负向的操作。

你不还款,不会对给你造成巨大伤害的开发商造成任何影响,反倒是对给予你帮助的银行造成了伤害,尤其是对客户经理的伤害也是比较大的。

虽说城门失火殃及池鱼,但银行作为池鱼自然是不会善罢甘休,不能同意你的断供行为。

银行只在你需要资金买房时候提供资金给你,是帮你忙了。

至于房子成了烂尾楼的事儿,是你和房地产开发商的事儿,和银行没啥关系。

你起诉开发商也好,维权也好,和还款没什么关系的。

如果你硬是不还:

第一,征信上是黑名单,以后成为老赖,坐不了飞机,高铁等服务。

第二,房贷金额大,逾期成本高,利率高,利滚利下去还是自己吃亏。

第三,被银行起诉后,还不是老老实实还款,因为和银行签了合同和借据的,而且以后被执行人查询网可以查到你的名字,以后找工作都难找。

结语:

说到这里,结果就很明晰了。开发商倒闭,借款人断供,银行会为开发商的失信上征信,并进行追偿。

不过开发商多半已经宣布破产倒闭,没有清偿能力。

借款人的征信自然而然也会变差,以后都无法再从银行贷款,最终成为失信被执行人,无法高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