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24日讯 (记者 吴秉泽)11月23日,贵州茅台发布公告称,该公司2020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较上年度增长10%左右的目标未发生变化。

贵州茅台称,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中,销售渠道分为直销和批发。直销收入指通过自营渠道实现的收入,批发收入指通过社会经销商、商超、电商等渠道实现的收入。公司2020年第四季度直销收入占比和前三季度相比不会有显著变化。

贵州茅台表示,公司目前生产经营工作有序推进。公司2020年第四季度销售计划已纳入年销售计划,并计入已披露的2020年度财务预算,2020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较上年度增长10%左右的目标未发生变化。

此前,有媒体报道报道称,贵州茅台2020年第四季度茅台酒直销渠道的计划销售量,将商超、电商等视为直销渠道,认为公司2020年第四季度直销渠道占比及业绩将大幅提升。

(责任编辑:冯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