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州区政府召开常务会,审定了《商州区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及初期扑救实施办法》和《商州区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及初期处置应急预案》。《办法》和《预案》的出台为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和重要保障。

《办法》共7章38条,重点对商州区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及初期扑救指挥部及办公室、所辖镇(办)人民政府、镇(办)农业综合服务站(林业分站)、村(社区)、村(居)民小组、护林员、经营管理单位(国有林场)和农户分别在森林草原火灾的预防和初期扑救中应遵循的原则,履行的主要职责,如何进行有效预防,初期火灾扑救的方法,灾后处理及奖励和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预案》共分总则、指挥机构及其职责、预防预警机制、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后期处置、附则等七章。《预案》中明确了防火期的具体时间,对火灾等级进行了划分,并对商州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在发生森林火灾时相应的职责进行了规定,建立了应急响应、保障及处置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