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文:银子

根据我国的相关报告,到2022年,我国的租房人数预计将超过2.4亿,到2020年,预计将再增加2000万人。由此可见,租赁市场已经成为房地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切身利益将受到国家的保护和重视。

如此庞大的租赁市场令房东和中介可乐坏了,他们近年来通过长租和短租的方式,这两类人群也确实赚了不少钱。只是他们从来没有赚得够的钱,赚得多了之后他们往往会想着赚得更多。所以,无论是房东还是中介,各自想出了自己的“小主意”。其中,最常见的“小主意”就是以各种理由涨租金,特别是那些地主有良好的住房资源,他们不担心房子租不出去,所于是隔三差五就会涨一次租金,这很是让租客们头疼。

而中介耍的“把戏”更大,他们经常用“长租短付”的方式来侵吞租金。中介让房客支付一两年的房租,然后他们把钱留在自己手里,然后他们按月付给房东。这样一来,中介既赚到了住房的差价,手里还会有大量的流动资金。然后中介拿了钱,继续租其他房子,做同样的事情。从表面上看,中介似乎并没有对房东和租客造成损害。但事实上,这其中蕴含着巨大的风险。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比如前段时间深圳有一家中介公司,向租客收取半年或一年的租金,然后每月支付给房东。后来他们存了一大笔房租,突然人去楼空。这时房东没有收到下个月的房租,只能要求房客退房,而房客已经交了一年的房租,不应该退房,这是中介任意收取房租差价风险的表现。因此,为了提供更好的安全租赁环境,各地开始出手了!

9月后,深圳、成都、西安等多个城市出台了以“租金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新政策。即设立专门的租金贷款监管账户,中介收取租金后接受资金的监管。这样一来,中介的“长租短付”把戏就不能玩了,资金经过专门账户监管后,他们就不能擅自挪用租金,不能拿这些租金去还债、去盲目扩张,更不能卷钱跑路。无论是对于租客还是对于房东,这都是一大利好。

与此同时,对房东也有很大的限制。9月初,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住房租赁条例》,预计明年开始实施。新政策进一步规范了租赁环境,包括“各城市定期发布不同区域的租赁指导价格”。有了这个租金指南,房东就不能再随心所欲地提高租金了,这对租户来说这又是一大利好!

另外,从近期一系列城市相继推出新的楼市调控政策看,国家仍然朝着房地产健康平稳发展方向,为每个人都能安居乐业的目标而努力奋斗,但法律体系是保证住宅的权利的基础。因此,从2021年1月1日起,中国将开始实施民法典中的新规定,重新制定与房屋租赁有关的条约,同时在合同法中废除现有房屋租赁的法律依据。

换个角度来说,从明年开始,房屋出租将按照新规来执行,涉及到出租人、租房人以及二手房东和房屋买等利益,总体来看,更加有利于保障租房人的居住权益,同时也兼顾了出租人的权益。

设立居住权的房屋不能租

先来讲解下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房屋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而拥有居住权必须满足两个必要要求:①用纸质合同签订下来的居住权;②向登记机关申请居住权。如果房屋被设立有居住权,即使是出租人与租房人已经签订了租赁合同,这种情况下租赁合同将被视为无效。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可能不少人都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但是从明年开始,我国将对大量房屋设立居住权,也就是说,按照法律规定,这种房子将不允许出租出去,否则将扣除相应的违约金。

出租人发现房子被转租,应在6个月内提异议

现实生活中,有不少二手房东,为了赚取租金差价,没有经过出租人的同意下,将出租人原先的房子再转租给第三个人,这种情况下对于租房人来说不利,随时有可能被出租人赶出去的风险。国家为了保障出租人和租房人的合法利益,在明年新规中,规定承租人必须经过出租人同意,才能将房子转租出去,倘若未经过同意,应在6个月内及时提出异议,否则将视为同意转租。

租房人享有优先租赁权

对于租房人来说,除非是对居住特别不满意,大多数租房人都不愿意大费周章地换新的居住地,一来是搬起来比较麻烦;二是花费较多的费用。但在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发现这种事情,当租赁合同到期后,房东便会劝退租房人,令其重新找新的居住地,使租房人面临住房难的困境。

国家为了更好保障租房人的利益,在明年的新规中,新增了租房人享有优先租赁权。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优先租赁权是在双方对房屋的价格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租房人才优先享有。

整体来看,国家根据出租人和租房人的实际情况,新增法律规定,目的也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更好地解决多数人在租房中遇到的麻烦问题,使出租人和租房人的利益受到法律的保护。

本文由不凡智库原创出品,未经许可,任何渠道、平台请勿转载。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