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通报第七次大督查发现部分地方和单位落实保市场主体政策打折扣搞变通典型问题,个别地方中央财政直达资金支出缓慢、使用不规范。
新增1万亿元财政赤字和1万亿元抗疫特别国债直达市县基层,是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举措。
据通报,督查发现,湖南省涟源市、陕西省西咸新区部分中央财政直达资金支出缓慢。湖南省涟源市分配给该市人民医院新院等项目的7000万元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因项目未开工一直闲置在财政部门等单位。
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农村污水处理)一期工程项目整体进度已完成投资的90%,按照合同约定应完成付款8947.39万元,秦汉新城已收到相关抗疫特别国债资金4031.4万元,但截至今年10月14日还未拨付到项目建设单位。
上海市青浦区、青海省西宁市有的中央财政直达资金使用不规范。上海市青浦区财政局违反《国务院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的通知》关于对未设立独立法人的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设立专门账户,对拨入的资金和投资项目的资产、负债进行独立核算的规定,将原计划用于上海民办兰生复旦学校青浦分校、库克医疗定制楼宇项目的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用于增加承建公司或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金,涉及金额7.5亿元。
青海省西宁市财政局违反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将用于西宁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等6个项目的3.17亿元抗疫特别国债,直接打捆拨付给西宁市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西宁市湟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表示,各地区、各部门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对照通报所列问题自查自纠。有关地方和单位要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限期整改,整改情况于2020年12月31日前集中报国办督查室。国办督查室将持续跟踪督办,对敷衍了事、虚假应付、整改不到位的予以曝光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