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1.2021年我校继续以“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和“普通招考”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三种方式对应三个招生阶段并依次进行,如导师在前一阶段未能选择到合格考生,则导师的招生方式自动转为下一阶段对应的招生方式。导师以“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和“普通招考”方式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均计入该导师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2.考试方式标记“*”的,表示跨专业招生导师未优先选择在对应专业进行招生。

3.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以国家下达计划(含各类专项计划)数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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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法学院2020年硕博连读考核结果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