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3日上午,广西崇左市委原常委、大新县委原书记,曾被誉为“最美女书记”的赵丽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一百万人民币。51岁的她在庭审时不停的用纸巾拭泪,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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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丽是由广西培养的壮族女干部,曾在龙州县当县长4年,担任大新县县委书记7年,她于今年4月28日落马,6月19日被双开。

据报道,赵丽利用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大新县委书记的职务便利,在工程承包、提拔、岗位调整等方面为农卫等事项上以权谋私,通过其专职司机农卡伦(另案处理)或本人直接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1344.567052万元。

另外,赵丽归案后认罪态度良好,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受贿犯罪事实,主动退缴赃款835.742195万元以及购物卡116张。

据悉,赵丽在大新主政期间,曾多次在给党员干部上党课时提出要清正廉洁,强调任何时候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谁知台上一个样,台下一个样,赵丽私下丧失理想信念,背弃革命初心,疯狂敛财,胆大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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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11月2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赵丽展开一审,法院认为,赵丽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共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1130万元,单独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214.567052万元,共计人民币1344.567052万元,金额巨大,已构成受贿罪,而在共同受贿犯罪中,赵丽为主犯,应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

到案后,赵丽认罪态度良好,已退缴赃款人民币835.742195万元。

最后,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扣押其受贿所得全部财物,并依法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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