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29 证券简称:东来技术 公告编号:2020-007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上海嘉定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签订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及投资金额:为进一步扩大产能,提高市场竞争优势,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上海嘉定工业区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1月20日签订投资协议,总投资金额为40,000万元,实施内容包含:募投项目“万吨水性环保汽车涂料项目”共计14,220万元、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并进行后续投资共计25,780万元。本项目计划自2021年起逐步建设实施。

● 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后续具体项目投

资进展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投资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及融资环境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一、 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与上海嘉定工业区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1月20日签订《投资协议书》,投资协议涉及的项目为公司募投项目“万吨水性环保汽车涂料及高新能色漆(一期扩建及技改)项目”下的“万吨水性环保汽车涂料”项目,该募投项目的投资金额为14,220万元,由于公司拟将本次投资涉及的募投项目“万吨水性环保汽车涂料”变更实施地点,公司需重新购入募投项目用地,因此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工业区核心区41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项目总投资金额为40,000万元,包含募投项目投资金额14,220万元、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并进行后续投资共计25,780万元。

(二)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上海嘉定工业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双方交易名称

甲方:上海嘉定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二) 项目概况

乙方承诺投资总额为40000万元人民币;项目经营范围为水性高性能汽车涂料产品生产。

甲方同意提供嘉定工业区核心区41号地块作为乙方经营场所。项目总用地面积约65亩,其中出让面积约62亩,带征面积约3亩(以土地部门实测为准)。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土地出让价格以国家相关规定为准。

乙方承诺自项目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开工建设,如逾期一年不满两年,按国家规定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土地价款的20%作为土地闲置费,如超过两年,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

三、本次投资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对整体生产研发系统优化和长期经营发展战略考虑,将募投项目“万吨水性环保汽车涂料及高新能色漆(一期扩建及技改)项目”中的“万吨水性环保汽车涂料”实施地点变更至“上海嘉定工业区核心区41号地块”,该地块位于公司现有生产区域相邻西侧,能够充分集约利用人员、设备、厂房等各方面优势,与现有生产装置产生更好的联动,更符合项目的实际需要。同时,募集资金用途和实施主体均不发生变化。待确定项目实施用地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募投项目投资备案及环评等相关手续。

本次投资有利于公司扩大产能,提高相关产品市场占有率。随着环保要求的趋严,国家行业标准向低VOC排放转型,城市环保部门严格限制VOC排放,主流汽车品牌主机厂逐渐要求授权4S店使用水性汽车修补涂料,且各大城市逐渐要求市区内禁用“油性”修补涂料,水性涂料替代传统溶剂型涂料将是未来发展趋势,因此水性涂料将在汽车售后修补市场占据更大比例。本次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产能,提高公司市场竞争优势。

本次签订的项目投资协议符合公司未来产能规划的战略需要,该投资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开展及公司长期发展。本项目计划自2021年起逐步建设,不会对公司当期营业收入产生影响。

四、 风险提示

(一) 审批风险

本次签署的投资项目实施前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及融资环境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二) 经营风险

本项目未来若因土地出让流程及土地指标落实、规划设计及建筑施工原因、或其他政策落实不到位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等影响导致土地交付、建设竣工、正式投产时间延长等,则可能导致投入超支、产能释放滞后、经济效益不达预期等情况,并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及建成投产后,公司在资产、业务规模等方面将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将在运营管理、资金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面临更大的挑战。如公司不能及时、迅速地调整和完善公司架构和制度,公司的经营将受到不利影响。

(三) 环境风险

本项目配套有污水、固废等环保措施,若因管理不到位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公司未来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将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随着我国经济增长模式转变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循环经济政策的全面实施,社会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国家环保政策日益完善,对化工生产企业环保要求不断提高。公司存在环保政策发生变化时,不能及时达到相应要求,正常生产经营受到影响的风险。

该投资协议的签订,在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长期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688129 证券简称:东来技术 公告编号:2020-008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来技术”)募投项目“万吨水性环保汽车涂料及高性能色漆(一期扩建及技改项目)项目”中的“万吨水性环保汽车涂料”实施地点由上海市嘉定工业区新和路1221号变更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核心区41号地块(该地块具体土地位置及面积以国土部门出具的红线图为准)。上述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及实施方式,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实施同时需要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上海嘉定工业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协议书的议案》,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与上海嘉定工业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2020年9月8日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18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000,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2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6,6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9,508,571.9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7,091,428.10元。截至2020年10月19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经审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0月1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761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由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07,091,428.10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431,250,000.00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金额分配情况调整如下: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依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拟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并实施上述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本次发行前已投入使用的自筹资金部分。

三、 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变更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需要《关于公司与上海嘉定工业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协议书的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待确定项目实施用地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募投项目投资备案及环评等相关手续。

四、 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原因

公司基于对整体生产研发系统优化和长期经营发展战略考虑,拟将“万吨水性环保汽车涂料”的实施地点变更至“上海嘉定工业区核心区41号地块”,该地块位于公司现有生产区域相邻西侧,能够充分集约利用人员、设备、厂房等各方面优势,与现有生产装置产生更好的联动,更符合项目实际需要。

五、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六、 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万吨水性环保汽车涂料及高性能色漆(一期扩建及技改项目)项目”中的“万吨水性环保汽车涂料”的实施地点进行变更。

七、 专项意见说明

(一)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不涉及原项目建设内容等情况的改变,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

综上,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二)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仅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建设内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此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尚待公司与上海市嘉定工业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的《投资协议书》生效而生效。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三)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东来技术将募投项目“万吨水性环保汽车涂料及高性能色漆(一期扩建及技改项目)项目中的“万吨水性环保汽车涂料项目”变更实施地点。

八、 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688129 证券简称:东来技术 公告编号:2020-009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来技术”)于2020年11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相关情况

根据2020年9月8日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18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22元/股。公司股票于2020年10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9,000万元增加至12,000万元,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具体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对现行《公司章程(草案)》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部分条款修订情况如下: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的情况

鉴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类型、公司章程修订,为便于实施公司变更登记,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相关手续。公司董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688129 证券简称:东来技术 公告编号:2020-006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来技术”)于2020年11月20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1月10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卫亚囡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募集资金到账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上海嘉定工业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拟签署投资协议书购买土地使用权运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公司目前经营环境及现有市场环境,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扩展,不存在变相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过程履行了相应的程序。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签署投资协议事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与上海嘉定工业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三)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不涉及原项目建设内容等情况的改变,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综上,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特此公告。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688129 证券简称:东来技术 公告编号:2020-010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来技术”)以通讯方式于2020年11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15.1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2020年9月8日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18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2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6,6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9,508,571.9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7,091,428.10元。截至2020年10月19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经审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0月1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761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由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07,091,428.10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431,250,000.00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金额分配情况调整如下: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依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拟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并实施上述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本次发行前已投入使用的自筹资金部分。

三、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先行投入。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867号),截至2020年11月20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515.1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 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15.1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 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867号),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编制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编制要求,与实际情况相符。

(二)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东来技术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三)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867号),且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募集资金到账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

六、 上网公告文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867号);

(三)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688129 证券简称:东来技术 公告编号:2020-011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2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12月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工业区新和路1221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2月9日

至2020年12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议案2已经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已经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

2020年12月7日下午13:00-16:30

(二) 登记地点

上海市嘉定工业区新和路1221号公司证券部

(三) 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的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

3. 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4. 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需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0年12月7日16:30前送达登记地点。

(四) 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须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自理。

(二) 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新和路1221号证券部

联系电话:021-39538548

联系人:苏爽、邹金彤

特此公告。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2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