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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利企,钦州警方贯彻实施12项交管“放管服”新措施效果好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12项措施》《广西实施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12项措施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11月20日起,我市正式推行12项交管“放管服”新措施。

当天,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共受理摩托车转籍业务2笔,受理区内异地私家车注册登记11笔,为274辆6年内免检车辆核发检验标志,检验6-10年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大型客车22辆,按新措施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签注检验有效期,提醒267名车主其名下车辆属免检车辆无需上线检验。受理外省人员摩托车“一证通考”考试34人,当日全部科目一次通过33人,通过率达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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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推行“异地通办”方面,共推出4类新业务,包括摩托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摩托车转籍异地通办、试行私家车登记持身份证全省通办以及二手车出口临牌异地通办。在推行“简政放权”方面,共推出5种新事项,包括扩大机动车免检范围、放宽小型汽车驾驶证申请年龄、优化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申请条件、扩大体检医疗机构范围、便利残疾人家庭共用车辆。在推行“网上服务”方面,共推出3项服务,包括道路运输企业信息查询提示服务、驾驶人交通安全记录网上查询和试点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在线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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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措施惠民利企,减少群众支出。

审核:何婷玉

编辑:叶雯

图文:车管所

排版:朱宣伟

校对:张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