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女性对外貌的要求更是无止尽的。不管多大年纪的女性,都希望自己的外貌、身材能够更完美一些。容貌是父母给的,以前人们要想改变容貌只能静下心来修心养性,以改变内在气质来提升自己的魅力。现在有了医疗美容,爱美的人只要敢于冒险、舍得花钱,就能通过医美改变容貌。至于变美还是变丑那还真不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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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经过

下面我们要说的这起纠纷就与医疗美容有关。2020年11月23日,上海。当地法院向媒体讲述一起医疗纠纷。据了解,有位王女士比较爱美,她家庭经济条件比较好。2018年10月份,不差钱的王女士斥资百万去整容。据王女士透露,这100万元包括的项目很多,当时整容医院向她承诺的效果可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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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实际情况让人失望。王女士在医美机构做了除眼袋等面部项目,术后不仅没有变美,脸上还留有明显疤痕。眼袋至今高低不一。而整容机构之前向她推荐的干细胞美容项目也只是普通的脂肪填充罢了。这种情况让王女士感觉自己被骗了。她认为该机构存在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随后向法院起诉。

要求整容医院退还100万元并另赔偿100万元。之后两边打起了官司。一转眼两年过去了,这起案子终于有了结果。据法院介绍,一审法院判机构判定整容机构退还王女士76万元,赔偿损失11万元,合计退赔87万元。但当事双方均不服,提起上诉。经过多日的调查了解,法院发现王女士的问题。

工作人员调查发现,王女士做眼部手术前,跟整容机构签了一份合同。整容机构在合同上面已经将手术风险写明了。法院认为,这意味着整容机构已经尽到了告知义务。王女士签字就意味着她对所有风险都是知情、同意的。这种情况下王女士再来索赔就有点理亏了。毕竟当时她已经预知自己手术的成功率是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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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和考虑后,日前,法院二审判决医美机构应退还没有实施的项目金额37万元,存在欺诈的干细胞项目退还18万元,并赔偿18万元损失。合计74万余元。对于这一结果王女士肯定是不满的。可此刻木已成舟,她除了接受也没得选择了。此事曝光后有不少网友表示,王女士缺的不是钱,她打官司也不是为了索赔,而是咽不下被欺骗的气。

笔者有话说

笔者认为,作为成年人应该为自己的行为、决定负责。任何手术都有风险和意外。整容医院做手术前肯定要跟病人签合同,不管他们说的如何天花乱坠,一切还是要以合同为准。王女士在签字时就应该预料之后的种种可能。希望其他爱美的女孩能够意识到整容的风险,不要轻易冒险,否则后悔都来不及了。你对这一判决有什么看法,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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