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广水发生了一起老人行动不便,前往银行激活社保卡,却遭不人性对待的事件。视频中,老人被家人抱起对准摄像头,进行人脸识别。服务人员在一旁看着,也没有采取服务措施,仍旧让老人在机器上进行认证。后银行方面表示,已经上门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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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让人心酸的事件,网友纷纷表示,“说好的人性化服务呢?我帮助家里老人取钱什么的,经常感到不便。”“银行现行制度不合理,必须要加快完善。”“太不通人情了,离家300米银行都不愿上门,还要折腾一个行动不便的老人,真是可悲。”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封跃平律师表示,银行是为消费者提供服务的地方,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老人虽然是办理社保卡业务,但银行服务人员的态度应一视同仁,对老人的基本权利、人格尊严予以尊重,提供基本便利,而不是看家人费力抬起老人时仍冷漠地指导其在机器上操作。

此事发生后,因被网友将详情发至网上,引起舆论关注。银行才进一步做出道歉行为,也许并不是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而只是想平息风波,迅速了结此事的公关行为。随着中国社会人文教育的水平不断提高,银行功能虽主要提供金融服务,仍应给来办业务的公民提供基本人文关怀,如开通允许老人家属进行申请,银行工作人员就近上门帮助老人进行办理的服务。老人的身体不好,这样折腾可能会导致其他不利的结果出现,真正优质的服务应该从被服务者的角度出发,而不是从银行自身出发。

经此事件,银行应该深刻意识到自己因循守旧的做法不仅没有为客户提供到便利,也在无形之中造成了伤害,如果长此以往服务,必会引发办理业务的客户对银行服务的不满,进而流失应有的客源。所以,不只是本事件中的银行,各类服务机构、政府部门、办事大厅等为民众提供业务办理的机构,都应以此为戒,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员工加强培训等。然而,光靠银行自身约束是不够的,该事件也反映了监管机构的缺位,没有对银行服务真正起到监管作用。为了进一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应当设置有效的投诉处置机制,如在各个网点公示投诉电话、举报邮箱等监督反馈途径,定期对违规的银行网点进行通报,在媒体上公布,全面对银行的行为进行监督,帮助行业彻底整顿,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关怀百姓,别让老人为难、家属寒心的事件再次发生。

随着社会不断进步,我们拥有了很多现代化的智能服务,大大提高了生活工作的效率,然而这样的进步却将没有跟上时代的老年人抛诸脑后。很多老人没有手机,不懂二维码,导致在现代社会上一旦没有亲人陪伴寸步难行。今天的老人,也是明日的我们,应以关怀的态度推己及人,推出照顾行动不便等弱势群体的条款。帮助居民提高生活水平,不能只是说说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