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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20年黑龙江省纪委监委驻省管企业纪检监察组公开招聘公告》规定,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已经结束,现进入笔试环节。请参加笔试的考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准时参加考试,具体通知如下:

一、笔试安排

笔试时间:2020年11月28日(星期六)

上午 09:00—11:30

下午 14:30—17:00

笔试地点:黑龙江大学C区3号教学楼(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四道街与测绘路交口附近,从测绘路上的教学楼侧门进入)

二、领取准考证

笔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应于2020年11月27日9:00—17:30到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51号(省纪委监委收发室)凭有效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三、有关要求

1.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严禁陪考人员及车辆进入考区。

2.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不可以电子身份证代替)、准考证参加考试,缺少证件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3. 考试期间,考生按照准考证公布的考场号、座位号对号入座,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如有违反一律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防疫要求

1. 按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请自觉遵守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测量体温、扫描龙江健康码。

2. 14天内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相关病例接触史以及近期出现过发热、乏力、咳嗽等相关症状的人员需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供3天以内的核酸检验阴性证明。

3. 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并无法提供有关健康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4. 考生应自觉遵守防控疫情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资格,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组织部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