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寰宇大观察

来源:寰宇大观察公众号

读者“像山一样不自由”在微信上私信我,他说:各州采取的“胜者全得”制度非常糟糕,一塌糊涂。应该重新给美国人画一个大饼,设一个关于新制度的构想,让他们慢慢实现。

他举例说:加州有55张选举人票,只要在加州获胜,那么这55张总统选举人票就全部归于一个人,这是不对的。

他说:一个州有多少个众议员,就应该有多少张选举人票,这样按人数来分配,单纯地数人头,才是最公平的。加州有53个众议员,那么就应该分配到53张选举人票。然后,这53张选举人票对应着53个众议员选区,哪一位总统候选人在某个选区获胜,那么这个选区所对应的那张选举人票就归这个总统候选人所有。

最后,再把全国范围内的所有选举人票加起来,最后算出谁的选举人票多,谁就当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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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这样做真的有用吗?乍看起来,是很好的,但仔细一分析,这个方法完全行不通。

不过我必须得承认:这个读者的想法非常有创造力。

美国确实有两个州采取的不是通常意义上的“胜者全得”制度,即缅因州和内布拉斯加州。但是它们分配选举人票的方法也并不是上面读者所设想的方法。

我先给大家解释一下缅因州和内布拉斯加州是如何分配选举人票的。

首先我们得明白:一个州在国会的参议院和众议院一共有多少个议员,那么这个州就有多少张选举人票。

拿内布拉斯加州举例,它在众议院有3个席位,参议院每个州都是两个席位,所以内布拉斯加州一共就有5张选举人票。

这5张选举人票中,两张票是胜者全得。也就是说:谁在内布拉斯加州的普选票数最多,那么这两张就归谁了。

而剩下的3张选举人票则与3个众议员选区相匹配,3个众议员选区分别产生一张选举人票。我们假设这三个选区分别是东部选区、中部选区和西部选区。如果川普在东部选区和西部选区胜利了,在中部选区失败了。那么川普就获得这3张选举人票中的2张,拜登获得另外1张。

最后,再把整个州内的所有票数加起来,最后结果是川普在内布拉斯加的总票数多于拜登,那么剩下的另外2张选举人票就采取“胜者全得”制度,归川普所有。

所以最后,川普在内布拉斯加获得4张选举人票,拜登获得一张。

而根据我的这位读者的想法,每个州的选举人票完全按照普选票得票率来分配,很明显,这是与内布拉斯加州和缅因州不同的。

该读者的想法错在哪里呢?我们就不谈其中的违宪因素了(我们就假设这个设计是美国宪法所规定的,而宪法中的其它内容没有改变),这个没有意义,因为本来就是个设想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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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这个想法没有考虑到美国首都,美国首都有3张选举人票,但是却在国会没有代表,所以美国首都内,也就没有对应的国会众议员选区。这个计划施行的话,那么美国首都的人民就不仅无法选举参议员和众议员,而且也无法选举总统和副总统了。而且,美国的选举人票也会下降到435张,而不是现在的538张。

第二:一个国会选区内,人们在投票的时候,往往都是把票投给同一个党的候选人的。所以,一个支持共和党的选民,他不仅会支持共和党的众议员候选人,也会支持共和党的总统候选人,这是大概率的情况。大家去单独分析每个州的数据,就会很容易地得到这个结论。采用了该读者的想法后,最后在每个选区内,这种现象会更加普遍。

这会造成什么后果呢?众议院就相当于是英国的下议院,英国首相实际上是由下议院产生的,说通俗点,英国首相是由下议院“选举”出来的。如果美国采取了该名读者的想法,那么美国总统实际上也就是由众议院选举出来的了。最后将会造成美国总统对众议院负责这样一种在美国宪法框架下的十分畸形的现象。

而且,众议员是两年一换,总统是四年一换。因为总统实际上开始对众议院负责了,那么当中期选举出现了变量,而总统则无法更换时,情况就更加复杂了。

最后会造成什么情况呢?我们在现在的这个宪法框架下来举个例子,并假设美国就是这种制度。

比如在2018年的中期选举中,民主党人获得了众议院。那么彭斯就会辞去副总统职位,然后川普在2018年11月提名一位民主党内的大佬担任副总统,然后川普再辞去总统职位,让民主党的这位大佬接任总统。

还有一种操作方式:即总统和副总统再也不会是来自于同一个党派的了,一个党的一把手当总统,另一个党的一把手当副总统(美国宪法修正案第十二条规定总统和副总统选举写在不同的选举人选票上)。当众议院选举在中期选举中出现变量时,总统直接辞职就行了。

这是个什么操作?这就是一种类似于英国的不成文宪法的操作。当这套制度成熟后,实际上也就有宪法效力了。到时候,美国不仅有成文宪法,还有这种不成文宪法。

那么美国的三权分立还有用吗?立法权将会侵犯行政权,最后形成立法专制。而参议院慢慢地,也会向众议院靠拢。

在英国,权力就呈现出了由国王到上议院,再到下议院的一个过渡现象,虽然美国的参议院并不能完全类比于英国的上议院。

而且,还有一个更要命的问题:就是万一在大选中,当选总统的人不属于众议院的多数党呢?(虽然该读者的想法实行后,这种情况会非常少见)

第三:该读者认为这是一个数人头的方式,是一种公平的方法。其实,这种方法并不公平,从“数人头”的角度看,也不公平。

为什么呢?这种方法仍然会造成大量的无意义投票。

我们还是拿英国举例,这样对于大多数读者而言,比较容易理解。

英国大选有650个选区,保守党和工党拿下了这些选区中的绝大多数,剩下的选区被别的党派瓜分。而实际上,英国的自由党,也就是历史上大名鼎鼎的辉格党,在每次大选中,得票率并不低,甚至能达到20%左右,但其最后赢得的议席,却远远低于20%。

大家会说:美国就是两党制啊,非常稳固的两党制,所以不存在这个情况。

这样说对吗?不对。这就引申到第四个问题了。

第四:当美国采取该名读者的想法后,美国稳固的两党制度也就崩溃了,“胜者全得”制度最大的优势就在于维护两党制。从此以后,美国将会产生大量的小党派。小党派的总统候选人在以前,需要赢下一个州,现在不需要了,只要拿下一个选区,就有一张选举人票。

这就是为什么两党制会崩溃的原因。而且,美国的政党制度将不会像现在这般松散,也将会越来越严密。最后,美国的党派都会有一个权力巨大的机构,并选出一个在党内的常任党魁。

第五:摇摆州虽然没有了,但摇摆选区却冒出来了。现在有几个摇摆州,采用了该读者的想法后,美国就会有几十个、上百个摇摆选区。

摇摆选区会分散在各个州,这又会造成竞选活动的困难,再次拉高竞选费用。因为胜者全得制度的存在,现在的选举人团制度实际上照顾的是摇摆州的利益。而在采用了该名读者的想法后,被照顾的则是摇摆选区的利益。

因为,该读者的想法,实际上还是另外一种变形的“胜者全得”制度,只是将单位从“州”变成了“众议员选区”。

所以,综上所述:该名读者的想法造成了更大的问题,只是看起来很美好而已,这个读者画的这个大饼有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