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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独”分子、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等人决定承认所有控罪。黄之锋及前“香港众志”前成员周庭及前主席林朗彦涉嫌于2019年6月21日号召群众包围香港警察总部,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组织未经批准集结及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11月23日,该案开庭审理。11月22日晚,黄之锋在社交媒体发文称,他与周庭及林朗彦在检视控方证供并咨询律师意见后,均决定承认所有控罪。

换言之,23日的法庭聆讯将会跳过审讯阶段,不会传召证人和争议案情,直接进入结案陈词。他表示,若三人被囚也不意外。

此前的7月6日,周庭等被控煽惑他人参加未经批准集结一案,在香港东区裁判法院开庭审理。周庭承认煽惑他人明知而参加未经批准集结,及参加未经批准集结两项控罪。黄之锋、林朗彦当时则否认控罪。

8月5日下午,该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再提讯,处理周庭的求情及判刑,以及为黄之锋、林朗彦两人作审前复核。据悉,控方将传召17名证人,定于11月23日开审,预计需时6天。法院将周庭的判刑押后至12月1日,将黄之锋及林朗彦的审讯排期在11月下旬至12月初处理。

南都此前报道,黄之锋生于1996年,父母均是香港人,他擅用社交媒体,曾借助直播煽动暴徒非法集结;他频频在接受外媒采访时将其罪行美化成“为了民主”,也被“光环附体”,曾登上《时代》周刊亚洲版封面,被称为“占中”运动的“脸面”。此外,黄之锋曾与美国官员有所接触,勾结外国“反华”势力。

采写:南都记者 林子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