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物业和以前的路霸有什么区别,“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钱”,小区本来是业主的,没想到花钱找个物业来服务,居然给自己找了个恶霸,不提供服务就算了,还想怎么样就怎么样,鱼肉业主。2020年11月22日,小编了解到,近日,在广西南宁经开区那洪大道的一个小区,一张“崔缴函”引起很多网友热议,崔缴函的大概意思为,该小区的一名业主从2015年至2020年,五年共欠缴物业费4000多元,但物业公司竟然算出来了违约金262493.2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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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缴函显示,尊敬的业主,经查我公司南宁奥园物业服务中心系统缴费记录,您名下物业有以下费用共计 RMB:266440.11元(大写人民币贰拾陆万陆仔肆佰肆拾圆壹角壹分整)尚未缴纳,具体明细如下

2015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物业管理费需要缴纳2952.72元,生活垃圾清运费576元,公共能耗水费418.19元,公共能耗电费163.15元。大概一共4100块钱。

按时缴交物业服务费和其它关联费用是每个业主应尽的义务,请您收到本函后于2020年I1月22日(星期日)前到我司南宁奥园项目物业服务中心缴纳上述费用,如逾期仍未缴纳上述费用,为此,我司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物业服务合同相关约定,采取法律途径维护我司及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并由您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违约金、滞纳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黑名单、承担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双倍的迟延履行金等法律责任),以维护我司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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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见这26万的违约金,小编也慌了,真不知道这个违约金金额是怎么算出来的。如果物业收费公正合理,我们缴费是必须的,毕竟人家也帮忙处理小区的一些事情了。根据实际推算,该业主已经有5年没有交物业费了,有网友表示,一码归一码,不能一概而论,不交不是不对,5年时间一共才4000多块钱,26万违约金也有理了吗,好黑。

如果业主和物业发生矛盾怎么办?有网友表示,谁质疑谁举证,乱收费只要你有证据要么物价局投诉要么报警处理,但是肯定不能一句乱收费就不交费,我是业主,我们物业说不上有多好,还可以吧,现在也成立业委会了希望能更加好点,不管怎么样,我们发现问题应该奔着解决问题去思考和处理的,不能说就扩大问题一通指责就能显示自己有理一样!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