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买卖最后吃亏的是谁?

昨天去村办公室,听到一件实实在在的正经事:两个农民因土地买卖闹上了法庭,最终的结果,让人真不敢相信。

刘老汉八十有余,几个子女都在外地工作。自己承包的土地种不了了,就想卖掉。恰巧邻地张姓农民看好了,两个人就以七千元钱的价格成交,并求人写了一个“买卖合同”。张姓农民种了两年没到头,赶上修建铁路征地。地被征了,赔偿款当然要由土地原承包人领取。刘老汉拿到赔偿款,自然也不会分给买方张姓农民。张姓农民以自己已经把承包权买过来为由,将刘老汉告上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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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的结果谁也没有想到,刘老汉胜诉,张姓农民白白花掉七千元钱。理由是刘老汉是土地承包人,土地不能买卖,买方买的只是经营权。由此想到那些到农村买宅基地的事,真要遇到这种情况可咋办?

亲爱的读者朋友,这事你怎么看?